谋财害命的恶行必须终止
导语:计生政策是否还要延续,需要全民的思考和表决。那些谋财尤其是害命的恶行必须先停止。即便是在一个绝对正确的法律之上,还存在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

经济观察报 评论员 盛超 就在前几天,陕西安康的计生人员胁迫一位已有7个月身孕的妇女前往医院接受了引产手术,理由是这个可怜的女人交不出4万元的超生罚款。死婴的照片公布,让所有人性未泯的人都感到愤怒。尽管中国的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胎儿为法律意义上的人,但这并不能回避胎儿也是生命的事实。我们在生活中对孕妇会格外的礼让和照顾,不正是因为她孕育着生命吗?

安康的计生官员解释说他们是在“依法处理”。但是,在当今的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政府会制定一个谋财害命的法律来标榜自己的先进和文明,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人民会长期忍受这样的法律而不力图抗争,因为,恶法非法。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但对陕西安康计划生育工作官员的智商而言,似乎很难理解,所以他们会忠实地执行接到的指令。

实际上,即便是他们在作恶时以为可以引之为剑盾的“法”,也并没有赋予他们行使如此恶行的权力。《计划生育法》“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请注意,法条中仅仅提到“鼓励”和“提倡”,不具有强制性意义。计生干部声称是孕妇同意引产,但是,所谓“反复做思想疏导工作”,不管是当事人,还是我们这些“旁观者”,都不难体会到话语当中所包含的真实明白的胁迫。

正是这些人对这个孕妇、对7个月大的胎儿犯下的恶行,以及其他已知和未知的恶行,使计划生育政策沦为了谋财害命的恶法:向富人谋钱财,对穷人害性命。

2012年,瑞安市塘下镇有对陈姓夫妇,因生育第二胎,被瑞安市计生局罚了130万元,罚款数额的依据是计生部门牵头工商税务对事主的资产进行核算后,认定其家境殷实而做出的。从全国范围来看,1980年到现在,对于超生人口的罚款总额是1.5万亿至2万亿元,且近年来有越来越巨额的趋势,仅温州一地,在2008年上半年就依靠超生罚款收获1.2亿元。

作为一个可以创收的途径,只要交得起罚款,这些计生官员们大概是不会太过反对超生的。但如果交不起罚款,则从另一个角度——政绩——来看,超生是绝对不能容忍的,这毕竟会影响到他们卑微到难以启齿的仕途,于是就有了安康这样的悲剧。

在钱途和仕途之外,我们看不到人性。当然,对于他们来说,这两个字或许太过高远了,即便仰视也很难看到踪迹。

就计生政策本身而言,是因为建国之初的生产能力落后,粮食产量无法满足人口增长需求,不得已而为之。现在,这个政策的理论依据已经不存在了,2011年我国粮食总产达到11424亿斤、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创纪录的852斤,农业部长说今年可能还会更高。我们不需要再担心吃不上饭了。所以,计生政策是否还要延续,需要全民的思考和表决。而在决定之前,那些谋财尤其是害命的恶行必须先停止。即便是在一个绝对正确的法律之上,还存在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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