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知识分子”改回“潦倒文人”?
导语:这样定性问题,扣上“破坏社会稳定”的帽子,并因此取消“知识分子”称谓,中国人权不是进步,而是大步倒退。

经济观察网 展江/文 7月25下午从广州飞北京,空姐给我们送上《环球时报》。粗粗一看,当日《环球时报》不像以往,几乎没有一个新闻标题如过去那般煽情。但是在倒数第2版即15版《国际论坛》上,一篇与国际无关的评论似乎打破了当日报纸的平淡:《建议取消“知识分子”的称谓》(下简称《建议》)。果不其然,网上的反响煞是热闹:《建议》一文在各大门户网站的评论板块上热得发烫,网民跟帖成千上万。

作者刘志勤的名字似曾相识。网上一查,此公今年初在《环球时报》上发过另一篇牛文:《应督促美国改革开放》。看来刘先生(或《环球时报》评论编辑)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标题艺术已经是炉火纯青。而且刘先生也并非夜郎国中人:《应督促美国改革开放》一文的作者头衔是“瑞士苏黎世州银行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再看刘先生的个人履历,还确实是阅历不凡,学识丰富,行走欧亚:“就读于北京语言文化大学英语专业。早年在部队、教育领域、国防工业部门、贸易、金融部门工作过。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赴德国法兰克福大学经济学院学习‘国际金融和贸易管理’,系统学习了西方的经济学,金融学的理论和相关的法律知识。曾在德国著名大企业,大银行实习。回国后从事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事业。从八十年代末开始担任瑞士、德国和奥地利等国主流银行的在华业务。对经济、金融问题有自己独特的分析和理解,关注国际问题。”

这样看来,无论怎么看,刘先生都是标准的知识分子。可是他为何主张废除“知识分子”之谓呢?他在文中提出的理由有三:第一,缺少法律上的明确界定,不能以有无大学学历为准。第二,知识分子是过时的旧称谓。第三,“知识分子”概念绑架中国教育制度,造成社会不公。作者最后建议用“教师”、“医生”、“工程师”等来指称脑力劳动者、专业技术劳动者,并将取消“知识分子”称谓提升到“是中国人权进步的必然”的高度。

笔者绝不敢怀疑刘先生的外语能力和金融专长,但确实担心他的逻辑思维和中文表达能力。说真话,我反复阅读《建议》,并重点检视作者的理路,除了《建议》一文抢眼的标题之外,实在看不明白全文的主旨是什么。

在刘先生的理由一中,我大概还能辨识,刘先生担心的是有学历的知识分子和无学历的非知识分子的社会鸿沟。但是转念一想,不对啊,刘先生认为非知识分子相对于知识分子的地位太低了。是这样吗?拜改革开放之赐,“臭老九”们脱离文革苦海才30多年,物质待遇明显改善,但是作者并没有做纵横比较,怎能得出知识分子地位过高的结论呢?

在理由二中,刘先生说“‘知识分子’的称谓是旧文化、旧观念、旧意识的残羹剩饭”。这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知识分子”明明是一个随着欧美现代化而产生的新概念和新阶层,此称谓在中国这个后发国家是随着新学的诞生而出现的,充其量不过百年,怎么那么快就成为“残羹剩饭”了呢?此外,其中“如今有没有必要把公民划分出‘知识分子’这种人群,值得我国立法者依据新形势重新加以审视”这句话明显有语法和逻辑毛病:其一,“把公民划分出‘知识分子’这种人群”不通;其二,划分社会阶层是立法者的职责吗?

在理由三中,刘先生说,因为培养“知识分子”蜕变成学历教育,所以中国的教育制度被绑架了,不改变则教育不公,社会不公。这就更让人看不懂了。中国自文革后恢复高考,尽管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高考仍然是中国这个比较缺乏公正的转型社会中最为公正的人才遴选和培养方式之一。主要由此产生的知识分子阶层恰恰是社会中坚。如果说这些社会栋梁中有些人腐败蜕化变质,加剧了社会不公,那也绝不首先是“知识分子”的问题。社会有病,让一个成分复杂的阶层吃药,这公道吗?

更为莫名其妙的是,刘先生笔锋一转,谈到“知识分子”与互联网的关系,称由于“少数‘知识分子’在微博世界失去了诚实、斯文和善良,利用微博散发谎言、流言、谗言、昏话,甚至是破坏社会安定、破坏社会稳定的谣言”,因此就该取消“知识分子”的特殊光环、超法律社会待遇和社会优越感。这一段与文章主题有什么关系?如果是“少数‘知识分子’”的问题,那么为什么要株连所有知识分子呢?而我更加担心,这样定性问题,扣上“破坏社会稳定”的帽子,并因此取消“知识分子”称谓,中国人权不是进步,而是大步倒退。

其实,解决《建议》一文的逻辑问题,首先可以从理解和界定“知识分子”的概念开始。而这一方面的文献资料唾手可得。根据维基百科,“知识分子是指运用其智力研究、反思和推测、提问以及回答有关各种不同思想问题的人士。智力劳动者的统称。”如果刘先生仅仅以有无学历来区分一个人是不是知识分子,那么他就忽略了知识分子的其他重要特质。

在接受过高等教育这一不言自明的前提下,现代知识分子可以根据其社会角色和功能进行分类。维基百科称:“一般说来,现代关于知识分子有三种定义。第一种定义是指以从事思想、著作以及精神生活等方面职业为主的人士;第二种定义主要来自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是指从事教学、律师、新闻等职业的人员,这种定义在中国大陆比较流行;第三种定义指文化知识分子,主要指具有文化、艺术方面特殊才能的人,因其才能获得某种话语权,从而能够以这种话语权影响公众和其它事物的人士。”

我们还可以对当代中国的知识分子做这样的分类:第一类是政策知识分子,其角色是为执政者献计献策,对应的工作岗位常常是秘书、政策研究室人员、高校特殊专业教师等。第二类是技术知识分子,凭借自身理工科知识和专长“吃香喝辣”。第三类是人文知识分子或公共知识分子,其典型代表之一便是卡尔·马克思,其使命是他所谓的“对现实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这种人往往因自绝于权贵而穷困潦倒,却常被誉为“社会良心”。

笔者相信,刘先生应该不会鼓吹废除笔者所做分类中的第一类和第二类知识分子的称谓,那么他是不是主张去除第三类知识分子的那点潦倒文人的身份呢?

(作者系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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