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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降低胶州湾隧道车辆通行费标准
2012-10-30 11:02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庞丽静 编辑:经济观察网
导语:青岛市委市政府综合考虑了城市发展、隧道运营企业正常经营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使青岛主城区与各区市真正形成“一小时经济圈”,便于实施全域统筹、三城联动战略。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庞丽静 10月29日,山东青岛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胶州湾隧道车辆通行费标准调整新标准。

从2012年11月1日零时起,青岛胶州湾隧道通行费将实行新标准:一类客车(7座及7座以下客车)由现行30元/车次调整为20元/车次;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车载装置(ETC)通行道的一类客车,按20元/车次的80%执行,每车次16元;出租车不适用ETC八折优惠,但空驶通行隧道减半征收通行费,即由现行15元/车次调整为10元/车次;其他车型通行仍按现行标准执行。

青岛市委市政府综合考虑了城市发展、隧道运营企业正常经营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使青岛主城区与各区市真正形成“一小时经济圈”,便于实施全域统筹、三城联动战略。

青岛市物价局局长盛斌杰表示,胶州湾隧道建成通车是青岛市重大的民生工程,调整通行费,还可以降低居民出行成本,促进西海岸经济新区成为青岛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

盛斌杰还表示,对于可能减少的收入,将由财政予以补贴。在定价过程中,物价局测算的隧道车辆按一类客车折算,它的通行费用成本是33元,这33元是25年经营期平均出来的。如果就一年来讲,会高得出奇,测算结果是66元。

青岛胶州湾隧道是青岛国信集团投资管理经营的城市道路,国家发改委于2006年批准立项、山东省政府于2011年批准设立胶州湾隧道收费站,经营期限是25年,青岛市政府于2011年6月23日批准了胶州湾隧道的收费。

据悉,此前制定的胶州湾隧道收费标准,是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城市道路可以采取贷款或者集资的方式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的一些大桥或者隧道可以通过收费的方式来偿还贷款或者集资。胶州湾海底隧道项目全部投资36.59亿元。

盛斌杰表示,出租车目前不能享受ETC八折优惠的政策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第一,载客出租车按照规定隧道通行费由乘客承担,并且把费用交付给乘客,使用ETC这个问题无法解决。第二个,按照目前的政策,出租车空驶通行是减半通行费,这个空驶要经过确认、检查,在ETC专用车道上检查无法实现。基于这两个考虑,出租车不享受ETC八折优惠政策。

据悉,目前胶州湾隧道它的通行量,2011年7月-2012年6月隧道全部车辆平均收费车辆1.6万辆/天,在立项之前,可研报告是12300辆,从目前情况看,是超过可研的。按照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当时的可研报告,降价之后,可能车流量会增加15%左右,将是增收的一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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