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并购尼克森获加拿大工业部批准

种昂2012-12-11 12:06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种昂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总是能感受到来自外国政府层面的阻力,当初中海油并购美国第九大石油公司——优尼科失败就是受到了来自美国政府层面的反对。不过,这一现象如今没有再次上演,2012年12月8日,中国海洋石油(00883.HK)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加拿大工业部部长的通知称,关于收购加拿大尼克森公司的申请,根据加拿大投资法,已获得部长批准。

中国海洋石油董事长王宜林表示:“这表明此交易对加拿大、阿尔伯特省和卡尔加里市带来的长期经济利益得到了工业部的认可。中海油也将因尼克松资产及员工队伍的加入受益。”

尼克森是加拿大第十四大石油公司,也是一家位于加拿大的全球性能源公司,在多伦多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2012年第二季度的平均日产量为20.7万桶油当量(不含矿费)。

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中国海洋石油将以151亿美元收购加拿大Nexen(尼克森)公司,并承担该公司约43亿美元债务。

作为此次交易的一部分及对加拿大和加拿大油气行业的承诺,中海油同意在交易完成后作出一系列的承诺。其中包括中国海洋石油确立卡尔加里为中海油在北美和中美洲的总部,管理价值约80亿美元的新增资产,将投入大量资金用于长期开发加拿大的油气资源,并将在多伦多交易所挂牌交易其股份。

收购成功后,这笔交易将成为中国企业在境外最大一笔并购案。不过,中国海洋石油收购尼克森的交易尚需获得交易涉及的其它政府和审批机构的审批。

深度调查部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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