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吴侨发 虽然《西游》票房成绩节节见高,但华谊兄弟(300027.SZ)与比高集团(08220.HK)、文化中国(01060.HK)三方却因为票房分账各执一词。
《西游》的主要投资方比高集团和文化中国发布公告,声称自己可取得《西游》大陆发行净收益的70%。消息一出,业界哗然,华谊兄弟被迫紧急停牌。早在之前,华谊兄弟坚称享有该片发行净收益70%-90%。直到2月26日,华谊兄弟才公布票房分账的协议内容。
对于这个迟到的协议内容,乐正传媒研发咨询总监彭侃认为,它不是一个简单的日常经营的问题,应该作为重大合同来处理。因为它的确会很大程度上影响这些上市电影公司的业绩和股价,应参照《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七号:重大合同公告》类似标准执行。
票房暗战
2月25日中午,华谊兄弟发出公告称,《西游》于2013年2月10日在中国大陆地区公映,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2月24日24时,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上映15天内,票房成绩狂卷9.9亿元。虽然票房成绩节节见高,但华谊兄弟与比高集团(08220.HK)、文化中国(01060.HK)三方却因为票房分账各执一词。
《西游》的票房对华谊兄弟的业绩究竟有多少贡献呢?2月7日下午,华谊兄弟公告称,公司除了收取该影片之大陆地区发行毛收益12%的发行代理费外,还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的大部分分成收益的权利。
“大部分分成”究竟是多少?彭侃指出,感觉是在黑箱子运作,让投资者摸不到头脑。虽然这么做没有违反规定,主要是国家对电影公司没有出具体的规定。华谊兄弟在《西游》电影票房方面,主要是采用保底分成,即发行商先行垫付一笔钱给出品方,由于发行商承担了较大的发行风险,所以在后期可以获得高比例的分成。
对于华谊兄弟在公告中的这种模糊表达,彭侃指出,由于电影是风险比较大的行业,一般是通过两三部盈利的电影来弥补其他电影的亏损。电影公司需要在年终的时候对各部电影的业绩进行统筹,让账目做的更加好看。
华谊兄弟董秘办人士对此回应,“其实我们在发布公告时,已经向市场传达一个准确信息,主要是涉及到商业机密。”
华谊兄弟在公告中的模糊信息,给市场做空提供把柄。东兴证券融资融券负责人庄先生告诉记者,华谊兄弟刚纳入创业板融资融券的标的,因为盘子小,加上融资融券,华谊兄弟今后股票估计起伏将扩大。资金方可通过融券做空来获利,将手中股票按目前价格卖出,待行情跌后买进,获取差价利润。
同花顺数据显示,2月4日,华谊兄弟出现了2.47万股融券卖出,占其当日成交量的7.7%。该股当日积存2500股融券尚未卖出,按当日收盘价折合融券余额4.37万元。
随着《西游》电影票房分账事件的发酵,多路做空资金陆续介入华谊兄弟。尤其是春节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在2月18日,华谊兄弟该股出现了2.69万股融券卖出。该股当日融券余量为2.98万股,达到一小高峰。
与做空路线相呼应的是,华谊兄弟股价在2月18日达到近期新高点。为20.63元/股,当日成交量39.91万股,涨幅高达8.58%。随后华谊兄弟股价一路狂泻,直到2月25日的18.67元/股。短短一个工作日内,股价缩水9.50%。
2月25日,为止住股价下跌,华谊兄弟紧急发布公告,宣称截至公告日,华谊兄弟就该影片票房分帐收入应获得的税前利润大约为1.96亿元。另外,可能会考虑进一步拨备执行制片方一些奖励,具体金额及方式由相关各方另行协商。
彭侃表示,“奖励”就是奖励,分成就该是分成。奖励更像是一种施舍,而分成则是应得的权益。
被华谊兄弟抢尽风头的比高集团,自然坐不住。2月25日,比高集团跟进发布公告,投资方已与华谊兄弟达成协议有关票房分红相关安排,并华谊兄弟正与投资方安排签订相关正式书面协议。初步估计,投资方可实际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之计算后净收益约70%分成收益。
文化中国在同日也加入这场口水战,强调投资方可实际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之计算后净收益约70%分成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比高集团与文化中国的公告并未指出华谊兄弟是投资方。
迟到的透明
比高集团与文化中国公告一出,市场哗然。华谊兄弟在这部电影究竟扮演何种角色?然而,华谊兄弟并未明确指出在《西游》的投资比例。董秘办人士对此问题遮遮掩掩,“主要是涉及到商业机密。”
彭侃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华谊兄弟究竟是投资方还是发行方,目前还不能完全确定,只能从其他公司的披露中看。”早在2012年11月底,以周星驰作为执行董事的比高集团发布公告称,比高集团与文化中国传播及威秀亚洲各占《西游》30%的股权,而安乐影片持有10%的股权。号称投资该片的华谊兄弟,所占股权比例却成了一个谜。
彭侃指出,如果华谊兄弟是投资方,就没有理由错失海外电影市场的收益。华谊兄弟在公告中称,并不分享海外票房的分成。“现在从他们表现来看,只是行使大陆地区的发行职能。”
局面对华谊兄弟的股价走势极为不利。
2月26日早间,华谊兄弟紧急停牌:“因公共传媒出现关于华谊兄弟的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公司自2013年2月26日开市起临时停牌。”
彭侃指出,华谊该从这次停盘事件中引以为戒,值得反思的是,他们在的公告都选择了一种模糊其辞的、看上去利于自己的方式,连专业人士都可能搞不清楚,更遑论普通股民了。
2月26日,华谊兄弟终于公布在西游的投资额。华谊兄弟与比高集团等公司签订的协议显示,华谊兄弟就该影片应投入的投资额累计为人民币8800万元,包括合作协议项下应支付的投资额人民币8100万元,以及补充协议项下应支付的调整费用人民币700万元。
而在收益分配上,根据协议的约定,华谊兄弟应得发行代理费为公司行使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权所取得的一切收入(即发行毛收益)的12%。
除发行代理费外,根据该影片不同的发行情况,华谊兄弟还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70%至90%收益分成的权利,具体如下:当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小于或等于1000万元时,公司应得收益分成为该区间内发行净收益的90%;当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大于1000万元且小于2000万元时,公司应得收益分成为该区间内发行净收益的85%,当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大于等于2000万元时,公司应得收益分成为该区间内发行净收益的70%。
整件事情变得越来越蹊跷,比高集团在2月26日下午6点发布公告,宣布执行董事易作汶辞任及公司秘书及法定代表。彭侃表示,“这个易作汶就是之前说华谊没有参与投资这部电影的主要信源。”
根据国内电影的分账规则,在刨去电影专项基金、营业税和影院分成后,片方能获得的分成约为总票房的四成。截至2月24日,《西游》共取得9.9亿票房,华谊代表片方和影院结算,拿到大约4亿的票房款。
根据华谊董秘胡明的解释,以及华谊几份公告中提供的数据和算法,截至2月24日,《西游》的发行净收益A=4亿(票房)+B(其他收入)-0.48亿(代理费)-0.3亿(宣传发行成本)-0.88亿(保底)-C(其他费用)。
而华谊的税前利润1.96亿=0.48亿+70%×A,照此计算,A=2.11亿。
至于比高集团、文化中国等多家投资方的收入,包括8800万的保底收入和30%×A,为1.513亿。
如果拿2.11亿的发行净收益做分母,占比正好为71.7%。这也正好符合比高集团的公告,“投资方可实际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之计算后净收益约70%分成收益。”
华谊一月内连发4个公告,进行选择性披露,直到最后才公布协议细节。
华谊回应,为什么把协议内容分了几次公告?也有当时的背景。首先我们还是希望公众的注意力在电影上,而不是还没上映就在说怎么分钱。第二,我们觉得这个电影毕竟是由各方合作的,有这么多合作方,票房出来后,毕竟有一个谁赚多谁赚少的问题,担心中间产生误解。所以我们在前面3个公告里都没有讲的这么具体。
对于这个迟到的协议内容,彭侃认为,它不是一个简单的日常经营的问题,应该作为重大合同来处理。因为它的确会很大程度上影响这些上市电影公司的业绩和股价,应参照《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七号:重大合同公告》类似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