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于春涛/文 构建逆周期的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是“十二五”期间,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自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十二五规划之后,《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分别由我国政府有关部委颁布实施。
最近的业界动态也表明,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亦将正式出台。指标相关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早于2011年10月征求意见。
如果没有意外的变化,我国宏观审慎框架的四个操作工具:资本充足率、拨备率、杠杆率和流动性指标,都将于2013年开始实施。届时,如何选择、统筹宏观审慎工具,将是摆在金融决策者面前的现实问题。
笔者认为拨备应该定位于我国宏观审慎框架的首选经常性工具。主要原因有二:
首先,补充拨备的难度相对较低。
按2012年开始施行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拨备是指金融企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金融资产计提的准备金,包括资产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补充拨备的方法是,资产减值准备计入金融企业成本,一般准备从金融企业的净利润中计提。这其中,贷款损失准备缺口需要从核心一级资本作扣减。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在不超过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1.25%前提下,可以计入商业银行的二级资本。
我国的拨备操作是以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两个指标为基点。具体监管标准为贷款拨备率为2.5%和拨备覆盖率为150%,并按两项标准中的较高者确定商业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要求。
世界金融危机期间,为配合经济刺激方案,中国银行界投放了巨额信贷资金。 2008年至2010年期间,与国外银行业拨备呈下降趋势形成鲜明对比,我国银行业的拨备水平却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由于计入当期财务成本相对易行,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分别从114%和2.7%,提高调整至209%和2.4%。
相对而言,我国银行业补充资本的渠道要复杂许多。主要有:引入战略投资者;股东注资;通过配股或增发股票向资本市场再融资;利润提留、提供未分配利润补充资本金。
自2000年12月民生银行挂牌3500万股试水上海证交所,拉开银行业体制改革帷幕,至2010年下半年的光大银行步农业银行后尘收官IPO,我国银行业已经结束了历时十年的上市潮。2013年各项宏观审慎新规到位之后,银行业可以在宏观层面操作的渠道,将主要是财政、汇金注资和资本市场再融资。
我国第一次大规模的资本补充,始于1998年发行2700亿特别国债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其后,2003年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注资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2005年,工商银行再次获得国家150亿美元外汇储备注资。2007年底,国家开发银行获得汇金公司注资200亿美元。2008年11月农业银行获汇金190亿美元注资。2010年8月汇金公司发债千亿注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
纵观以上几次我国银行业千亿数量级的财政、汇金注资,大多运作时间长,协调部门多。 并且历史上国有银行体系进行关键性改革的时期,也是财政体制面临压力的时期。在我国当今的国情下,政府或股东注资模式的操作不可能常规化,可操作频率不及于拨备。
其次,拨备核销的难度相对较低并影响资本充足率。
在宏观审慎框架中,计提拨备和计提逆周期资本的目的都是抵御系统性风险,但从使用程序来看,拨备却是资本之前抵御风险的第一道防线。
按《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拨备核销的规定是“符合条件的资产损失经批准核销后,冲减已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在宏观审慎的主要操作工具当中,拨备是在我国实践时间最长的一个。历史上,我国银行业曾一度出现过高拨备、高不良的两高现象,即由于呆账的认定等原因造成巨款拨备核销不了的情况。如果这一问题继续得不到有效改善,2013年各项新规到位后,我国银行业以后仍有可能出现拨备覆盖率高,而拨贷比—贷款拨备率低的全行业通病。
相对而言,资本的核销影响面大,难度更大。亚洲金融危机后,我国于1999-2001出现了大面积银行不良资产。当时,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在2002年底达到2.28万亿元和23.61%。 1999年,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成立,收购了四大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累计1.4万亿不良资产。 在冲抵四大行原资本金的同时,作为注资平台的汇金公司于2003年底成立。 其同有关部委一道作为主要股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角色。
2002年底,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仍按常规对外公布资本充足率。但当时,商业银行及农村信用机构平均拨备覆盖率只有不到7%。如果当时充分计提拨备,银行业平均资本充足率实际为约负3%。历史案例证明,没有真实的拨备作为第一道防线,资本充足率可能会有形无实。
资本充足率作为宏观审慎框架中的核心工具,它的补充和核销难度相对较大。总结我国为数不多的大规模资本补充实践,往往是一个多方博弈的复杂过程。 因此,2013年之后的操作可以先通过补充难度相对较低的拨备来试水。
回顾我国资本充足率上调的实践,它的波及幅度十分巨大。可以预见,2013年之后,无论是再上调甚至出现第一次下调的操作,它的波及影响可能远在货币政策工具之上。本着“宏观”加“审慎”的原则,笔者认为,它的操作频率不应频繁。宏观审慎的经常性工具,应该首选波及面相对小的拨备。
(作者系独立风险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