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区域新闻 > 社会 >
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2013-04-10 13:12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周靓 编辑:经济观察网
导语: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今日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济观察网 综合报道 据新华网报道 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今日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刘志军大事记

对7·23动车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1953年1月生。湖北鄂州人,研究生学历,工程师。

197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3月,在铁路系统工作近20年的刘志军被任命为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

2004年,刘志军主持完成中国铁路第五次大提速。

2007年,刘志军主持中国铁路实现第六次大提速。

2008年4月28日,由北京开往青岛的T195次旅客列车因超速,机后9至17号列车车厢脱轨。事故导致70人死亡,416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刘志军指出,全路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杜绝严重事故的再次发生。

2008年10月,刘志军要求各单位推进铁路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决不姑息任何腐败分子。

2009年,刘志军因4·28铁路事故被国务院记过处分。

2011年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刘志军被免去铁道部党组书记职务。同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其铁道部部长职务。任命盛光祖为党组书记、铁道部部长。

2011年6月,中纪委表示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案件目前仍处调查阶段。

2011年7月23日,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动车组列车与前行的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动车组列车发生追尾事故,至7月29日已有40人死亡,约200人受伤。

2011年12月28日上午,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决定: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负主要领导责任,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经济观察网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