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先透明再谈分配改革
导语:收入分配改革的第一步,应解决收入信息的透明度问题。

经济观察报 评论员 胡家源 面对已超警戒线的基尼系数,先“提低”还是先“控高”,是个问题。近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就表示,据他了解,政府对于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方面的改革已经有框架,初次分配要向中低收入人群倾斜,缩小地区、行业、个人之间的差距。这一说法在媒体报道中也得到了其他相关人士的共鸣,看来,“提低”的思路占据了主导。

中国的中低收入者数量不少,这无可争议,但如何清晰界定,却是个难题。富豪有各种财富榜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有各种级别待遇,普通工薪阶层谁是中低收入,谁又算高收入,恐怕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行业,甚至同样的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场合,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如果以财政部统计的个税纳税人数来算,2011年标准提至3500元后,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比例由此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也就是说全国达不到个税缴纳标准的人数,至少占3亿统计基数的90%以上。达不到个税标准,算不算中低收入者?身处一线城市的人们自然难以认同,3500元的工资水平在北京、上海也只不过是一个月的普通市郊房租而已,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月薪七八千也不过是刚刚解决温饱问题,尤其是对根基不在当地的漂一族来说;而对于中西部地区来说,3500元已经足够满足基本生活支出,甚至有所盈余。

这还仅仅是工资单上的工资项目,对于能享受车贴、饭贴等各项工资性津贴以及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福利的单位来说,工资只是对外出示的一个幌子,真正的个人收入都隐藏在大量可以避税的项目里。不加甄别,以减少阻力为目标的一味“提低”,只会造成少数人借收入信息“黑箱”搭政策便车的后果。

这尤其体现在近几年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的分配环节中。为了争夺经适房,有些地方一下子会冒出众多拿着相关证明的中低收入者,许多企业或单位把帮助自己职工开收入证明当作为职工谋福利的一种手段,以致最后入住经济适用房者中竟有开着中高档轿车的“中低收入者”,如此一来,政策的倾斜更加剧了收入差距和社会不公。

另外,通过权力和财产制造的各种隐性收入、灰色收入甚至黑色收入大量存在,统计部门的居民收入数据早已变得难以说明问题,又如何以此来指导收入分配改革的政策制定?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进行的有关灰色收入的调查显示,2005年全国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被统计的灰色收入总计4.4万亿元,相当于当年全国GDP的24%,到2011年这一数字上升到6.2万亿元。

因此,收入分配改革的第一步,应解决收入信息的透明度问题。如果不以透明为基础,所谓“提低”、“控高”就失去了衡量标准,不仅会给少数人造成对公共政策的可乘之机,最终也很可能演变为普通民众“被增长”、高收入群体“被平均”的尴尬闹剧。

当然,指望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管,在这个问题上自我要求、以身作则是不够的,实施阳光工资,清理、规范各类津贴、补贴,提高收入透明度,打破各种税负和福利双轨制,需要法律和制度为此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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