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违规招标260亿 涉及招标管理内部保护

庞丽静2014-06-20 17:26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庞丽静 6月20日,审计署发布了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内的11户国有企业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对于中石油集团,审计署重点审计了中石油集团总部及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20个所属企业,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审计结果显示,中石油集团在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管理人员还涉嫌严重违法违纪。尤其是招标管理问题相对严重。

2006年11月至2013年7月,所属抚顺石化分公司等9家单位部分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260.35亿元,其中工程建设238.51亿元、物资采购21.84亿元。

中石油集团内部人士对经济观察网表示,中石油集团从2013年10月就提出全面推进物资集中管理、集中招标采购要求。下属单位也都按要求发布物资集中管理、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对油田内部所有采购物资全面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实现油田物资集中采购度100%,集中招标率100%。

上述人士表示,中石油集团要求公开招标,用招标规范采购行为,实现阳光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益和效率。外部企业可以入网,内部企业也要入网。产生合格供方名单。原来是有一定额度一定比例,组织招标。今年开始100%招标,不管额度大小,都要招标,都拿到桌面上,为了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招标委员会有专家库,作为专家参与。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但是,对于内部市场,自己能干的,还是倾向自己干,不给外部,以保护内部市场,就是同质同价优先选择内部市场,本质上还是内部市场保护。”上述人士表示。

审计署此次公布的中石油集团问题还包括,2011年6月,所属中石油北燃(锦州)燃气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经上级公司批准,即开工建设龙栖湾燃气工程,至2013年6月已完成投资686.42万元;2009年至2012年11月,所属抚顺石化房地产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超资质开发房地产项目,并用已被政府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违规融资2.5亿元;1999年至2011年,所属吉化集团公司未经中石油集团批准向其控股公司出借资金,2012年5月形成损失1.52亿元;所属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因贷前审核不严、贷后管理不到位,发放给新疆天盛实业有限公司的贷款本息5.7亿元,至2013年7月全部面临损失风险,等等。

经济观察报记者,管理学硕士。进入媒体前,曾在国内多家知名企业从事管理工作。擅长公司新闻的深度报道,曾有过中石油、海尔、海信、青啤等众多知名企业独家新闻的深度追踪报道。
微信号:lijing935350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