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峰:万科事件各方缺乏法治精神和契约文明

2016-07-02 11:11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田国宝

万科事件持续发酵,引发各方关注。7月1日,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以“企业家与契约文明”为题,以万科为例,邀请经济学家、管理学家、法学家和媒体人士,就公司治理的理论与实践、企业家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资本与企业家的关系等问题展开研讨。

以下为北京大学法学院院教授邓峰发言整理,文章未经发言人审核:

按照主办方客场优先的标准,我应该算是主办方的人,发言应该排在后面,所以我要求会议先讨论程序问题。(全场笑)

之所以讲这件事情,就是说万科应该怎么开会?在会上有没有发生这种事情,发生了就是一个法律问题,没有按照这个来操作,最后惹出一堆麻烦,让我们法律人替你操心,而且又没办法把信息公开。

现在说董事会决议有问题,其中涉及程序问题,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是可以把所有事情都搞定的,所以应该按照刚才那样,先把程序讨论完再去表决。万科董事会决议引发纠纷就是没有把程序搞清楚。

企业家与契约文明,究竟是企业家重要,还是契约文明重要,张维迎老师讲过一个概念,叫制度企业家。就是说如果有一个人,他通过某一种方式解决了问题,使得这个制度得到改进,凝结成共识。

万科这个由股权引发出来的问题,各方的参与,是一个非常难得的典型案例。这个事件中,宝能法律上的表现是比较好的。相反王石走到现在,我相信他也有最好的律师团队,但他在整个过程中是否听从了法律人的建议?是值得推敲的。

到现在宝能持股没有超过30%,宝能进场时,股价还在不断上跳,华润是增持了一点,随着宝能再次增持,华润不增持了。一个重要的判断是,华润担心自己增持会让宝能高位解套,所以不增持,在很长时间没有做实质性东西,才会影响到管理层。

华润为什么这样做,实际上是因为国有资产管理两个标准,第一个是不能让资产发生减值,让对手占便宜;第二个是不能让控制权降低。这两个标准将华润困住了,我觉得这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一个相当大的问题。

如果你觉得控制权值这个钱,为什么不出真金白银去买,如果你觉得控制权不值这个钱,为什么要反过头来搞这么多动作,这是这场争论中的一个问题,不光要反思公司法,还要反思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万科的案子到了现在,有很多走向,分析法律漏洞是一个方面,这个案子究竟怎么办,华润认为董事会决议无效,那你可以起诉。起诉接着发生的动作是什么,可以请求法院先停牌,作为一种救济手段,你的目的也实现了。

但是万科事件中,我们没有看到拿法律说事的,或者拿契约文明来说事的,法律作为契约文明的一个重要表现,企业家们是否把这个当成一回事,敢不敢把这么一件重大事情交给法律人来操作。

面临重大纠纷的时候,社会法治并没有相应的进步,就是法治精神和法律缺位的原因。我记得上大学的时候,一个女孩到商场里被保安要求脱衣服检查有没有偷东西,当时北京法学界觉得非常的振奋,有一个北京十大律师的人要求免费代理,但他采用的策略是和解,拿钱走人。

假如每个人在命运紧要关头都能够把事情交给法律,像秋菊一样要说法,这种行为就变成了一个契约文明的建设,而不是脱离契约文明,要做制度企业家,而不只是为了钱、为了利益、为了名声的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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