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生实名举报信浮出水面 华润回应:纯属造谣中伤,将追究法律责任

余舒虹2016-07-04 20:37

经济观察网 记者 余舒虹 自独立董事华生之后,7月4日,万科最大的自然人股东刘元生对万科事件首度公开发声。

据有关媒体报道,刘元生日前向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务院国资委、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深圳证监局发出实名举报信,对监管层抛出五点疑问,矛头直指华润、宝能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举报信指出,“为帮助监管部门督促华润、宝能披露真相,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在此提出以下几个亟待澄清和调查处理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一、宝能系与华润到底有多少合作项目和重大利益关联,在哪些事项上达成了一致行动的交易?

二、宝能与华润是何时在万科第一大股东地位问题上开始谈判交易?先后达成过哪些默契与协议?

三、双方对深铁重组联手出尔反尔,背后有何阴谋?

四、隐瞒双方达成第一大股东易主的秘密协议,是否已明白无误涉嫌内幕信息、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

五、宝能是否利用违法资金和不合规主体收购并控制上市公司?

刘元生表示:“自华润宝能一致声明反对重组预案,宝能提议罢免全部董事监事后,万科H股股价连续下跌,创一年以来新低,因此作为中小股东,极为担心万科A股复牌的走势,以及万科的长期发展。”

据公开信息披露,刘元生自万科1988年股改始便持股万科,目前个人持股比例超过1%。以万科复牌前的市值2697亿元计算,其财富至少已增值到27亿元。

对此,华润董事会相关人士对经济观察网发布授权声明,全文如下:

今天,华润注意到网络媒体上有署名人士为万科最大自然人股东刘元生的实名举报信。

本公司在此严正声明:举报信中提及的相关内容,华润已向上级主管部门及监管机构做过汇报和沟通,有关信息已向公众披露。该举报信中的揣测、臆断及造谣中伤,已构成对本公司声誉的负面影响。

华润将对刘元生先生采取法律行动,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华润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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