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委托竞天公诚组织万科股权争议论证会 万科独董感叹与会专家自毁英名

王平2016-07-06 01:00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王平  一份签署了十三位权威法学家姓名的“万科股权争议论证会专家意见书”5日引发了广泛争议。这份意见书由“万科股权争议论证会”发出。论证会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组织,委托人是这桩股权争议案中的另一主角华润。       

华润集团4日在其官方微信号发布消息称,“2016年7月3日,受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托,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邀请了国内十三位法学专家,就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争议案所涉董事会决议效力、一致行动人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研讨,形成了本专家意见书”。       

意见书主要意见包括:

(一) 独立董事张利平提出回避表决的理由不符合法律及《万科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6·17董事会决议实际上并未有效形成,按照现行法的规定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

(二) 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以及迄今为止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暂无证据表明华润公司与宝能公司应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三) 股权分散且以创始人为管理核心的上市公司要避免产生内部人控制、忽视股东合理诉求与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

(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守法律、章程及公司内部规定,董事(含独立董事)个体不宜擅自披露未公开信息,泄露公司秘密。     华润集团新闻发言人5日在接受经济观察网记者采访时承认,其官微4日发布的万科股权争议论证会专家意见书,是由其委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组织的。 意见书意见公开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7月5日上午,万科独立董事华生在在其个人微博上称,“法官判案也得先听原告再听被告。这些教授真是受人委托替人消灾。被请去开个半天会,就敢给委托方背书没有一致行动人关系。听人说有独董在自己博客上随便发布公司机密,不查证就判违规。这些老先生们若当法官不知得出多少冤假错案。真是可惜了一世英名!”有评论认为,公众之所以信任包括法学家在内的专家,正是因为专家代表了独立的专业意见。倘专家缺失了独立性,甚至成为某一方的代理人,其观点和意见的公正性必然会受影响。

在委托书上签名的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导江平在接受经济观察网记者电话采访时称,这是一场内部讨论。江不愿言及会议细节,也没有否定意见书的内容。

与会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专家意见书基本体现了专家的论证共识。但刘同时表示,这份意见书是依据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研究得出的学理解释,其有效的前提是证据的真实性,而证据真实性由律师事务所负责。

据经济观察网了解,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与华润集团素有往来。竞天公诚曾参与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对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润总公司对中国华源集团两单项目的重组收购。此外,该律所的多名律师都曾经为华润集团效力。

截止记者发稿,委托人华润集团是否向受托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支付相关费用,与会专家是否因此获得相关报酬等情形尚未得知。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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