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新起点:机构改革这些年——国土部诞生于98部委大撤并 经历多次机构调整

张恒2018-03-01 14:54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恒 国土资源部(简称“国土部”)诞生于1998年的第四次机构改革中的大规模部委撤并。那年的行政机构改革,核心任务是消除政企不分的组织基础,撤销几乎所有工业专业经济部门。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

不再保留的部委有电力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冶金工业部等15个,新组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4个部委,3个部委更名。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机构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

国土部位列1998年新组建的4个部委之一。新设立的国土部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成。中央赋予了国土部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职能。从职能配置上来看,就是按照大部门体制要求设计的。

2008年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基本沿袭了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确定的体制,其间虽经历了2003年机构改革,但国土部的管理职能基本没有调整和变化。

2008年3月,国土部实行新的三定方案,开始将国家土地总督察明确写入新“三定”规定,设立了总规划师和总工程师,明确了对部管理的国家局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的管理。

根据2008年的新三定方案,国土部取消了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相关职业技能鉴定、颁证职责;将科技成果转化具体实施的职责交给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将土地评估、矿业权评估、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和人员资质认定职责交给行业协会。

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确定,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管。

国土部官网显示,该部主要职能是: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国土资源、全国耕地保护、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等。

5年后的2013年,国土部相关职能经历过微调。2013年3月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涉及国土资源部牵头、配合、参与的共有3个方面16项工作任务。

要按照国务院2013年的要求,国土部需要推进国家海洋局重组,有序整合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尽快梳理减少和下放的审批事项,系统梳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一些综合性领域需要简政放权的事项。

如果往建部之前梳理,国土部的前身之一——地质矿产部,可以追溯到1950年的全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矿产地质勘探局。随后的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成立地质部,1954年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部”。1970年,国家撤销地质部,改设“国家计划委员会地质总局”。1979年,国家地质总局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部”。1982年,地质部改为“地质矿产部”,除了地质找矿外,增加了矿产资源管理的职能。

而国家土地管理局是1986年2月21日由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决定成立,直属国务院领导、统管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同年的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一部法律加上一个机构,从此使中国地政的历史掀开崭新的一页。

大环保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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