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法进入人大2018立法计划预备审议项目

杜涛2018-04-27 21:41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  3月14日国务院公布的立法计划中并无房地产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仅仅过去一个多月有,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的预备审议项目内含有房地产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根据立法计划,房地产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在2018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山东大学财政系主任李华认为,这意味着税制改革正在加快。个人所得税本来就有税法,需要的是修订税法;而房地产税要立法先行,应该尽快出台一个总体纲领性的法律,之后各地再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调控的需要,调整自己的实施进度和具体的方案,避免房地产税的突然出台,引起市场的巨大波动。

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到现在已经过去五年,财税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税制改革中尚有房地产税与个人所得税两项未有进展。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方案。时任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文中表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总的方向是,在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对城乡个人住房和工商业房地产统筹考虑税收与收费等因素,合理设置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地产税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房地产税改革要加强调研,立法先行,适时推进。

之后接任的财政部部长肖捷近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撰文描述了未来财税改革的蓝图, 对于房地产税,提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今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改革个人所得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3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两会”记者会,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将会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房地产税制度,比如合并整合相关税种、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使房地产税制度能够更加合理、更加公平,既能够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又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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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与环保新闻部主任
长期关注宏观经济,财政、货币政策领域。主要关注财税、金融、审计、环保、PPP、大工业等相关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