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京津冀1–5月PM2.5同比下降16.9% 长三角区域PM2.5明显上升

董瑞强2018-06-13 15:47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董瑞强 6月1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18年5月和1-5月全国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状况。

值得注意的是,京津冀区域13城PM2.5、PM10浓度均出现下降,其中,5月和1–5月PM2.5分别为44、64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6.4%、16.9%;PM10浓度分别为102、117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4.3%、14.0%。

以北京市为例,5月北京PM2.5(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0%,1–5月PM2.5(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3%。5月和1–5月北京PM10浓度分别为103、93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4.6%、8.8%。

此外,5月和1–5月京津冀区域平均优良天数占比分别为50.7%、57.8%,同比分别上升8.7、3.7个百分点。其中,5月北京市优良天数占比39.3%,同比下降10.7个百分点,1–5月(59.9%)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

不过,虽然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继续改善,但仍是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最差的地区。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数据,河北、山西、天津、河南、山东5省市优良天气比例仍不到60%。另外,汾渭平原更是大气污染不降反升,反弹比较厉害的区域。

长三角区域PM2.5同比明显上升

从全国范围来看,今年5月和1–5月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PM10浓度也均出现下降。其中,5月和1–5月PM2.5分别为31、48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6.1%、7.7%;PM10浓度分别为67、85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5.6%、2.3%。此外,平均优良天数占比分别为83.1%、78.1%,同比分别上升8.5、2.5个百分点。

从74城空气质量排名来看,5月相对较差的后10城(从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唐山、太原、石家庄、邢台、常州、北京、邯郸、济南、郑州和保定市;前10城依次是——海口、珠海、中山、江门、南宁、深圳、丽水、厦门、舟山和贵阳市。

1–5月空气质量相对较差后10城依次是——石家庄、邢台、邯郸、西安、唐山、太原、保定、郑州、徐州和沧州市(并列);前10城依次是——海口、拉萨、舟山、丽水、深圳、厦门、珠海、惠州、福州和中山市。

另外,长三角区域25城和珠三角区域9城5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74.4%、89.2%,同比分别上升17.3、12.2个百分点。PM10浓度也均有所下降,分别为64、36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7.2%、30.8%。

1–5月,两区域平均优良天数占比均有所上升,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分别为73.1%、86.8%,同比分别上升2.6、0.5个百分点。长三角区域PM10浓度为81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珠三角区域PM10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4%。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从PM2.5浓度指标来看,两区域表现相反。今年5月和1–5月,长三角区域PM2.5浓度分别为38、52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上升5.6%、2.0%。与之相反,今年5月和1–5月,珠三角区域PM2.5浓度分别为21、37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36.4%、5.1%。

针对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严峻形势,生态环境部今年再出重拳,从6月11日起,新一轮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已全面启动,环保督查力度进一步升级。

与去年针对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大气污染防治督查不同的是,此次涉及领域和范围更广、规模更大、波及省份更多,将一直持续到2019年4月28日。期间分三个阶段,数百督查组约1.8万人次参与,共21轮次。

本轮督查明确指向这三大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除去年督查的“2+26”城外,新增了汾渭平原11城和长三角四省市。

督查首日成绩单:问题企业193家 占比12.5%

6月12日,经济观察网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本轮督查首日200个督查组按要求对京津冀及周边185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共现场检查1544家企业,发现其中193家存在环境问题,占比为12.5%。

根据生态环境部6月7日印发的《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下称《方案》),本轮督查将重点检查“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情况、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情况、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情况、运输结构及方式调整情况、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情况、扬尘综合治理情况、错峰生产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等13项内容。

引人关注的是,2018年年底前,重点区域沿海主要港口包括天津港、唐山港、黄骅港等煤炭集港须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

《方案》明确,督查组此次采取独立督查方式,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陪同检查。其另一项任务则是督促重点区域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对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集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且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的城市,生态环境部将挂牌督办或公开约谈。

针对大气污染严重、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时序进度甚至恶化的城市,将适时开展中央环保专项督察。并且从第二阶段(今年8月20日至11月11日)起,生态环境部将统筹制定并严格实施量化问责办法。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本轮督查启动视频会上表示,此次强化督查不是“运动式、一阵风”,而是新的长效机制;不是“一刀切”,而是精准治污。其根本目的在于帮助地方党委政府发现并解决环境问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多赢。

在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吴舜泽看来,本轮督查除了将进一步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以外,还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环保与经济之间的矛盾。

他对经济观察网表示,“依法严格监管影响的只是那些对人民美好生活带来负效果的不良增长和危害国家长远发展的 ‘黑色’增长。而它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同时,也令经济不断取得新进展,实现了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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