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战书作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报告:个别地方环境监测弄虚作假

董瑞强2018-07-09 19:10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董瑞强  7月9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会上作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他在报告中指出,排污许可制度没有落实到位,环境监测制度落实有差距,个别地方环境质量监测弄虚作假。山西省临汾市出现大气环境质量造假窝案,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6个国控站点被人为干扰上百次,监测数据严重失真。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对经济观察网说,临汾监测数据造假案比此前西安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更恶劣,作案手法更隐蔽,是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活动,性质之恶劣令人发指。该案件并不是孤立的,利益驱使是数据造假的内外在动因。“今后在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违规违法造假案件,我们绝不手软的,以后监管问责会更加严格。”

此外,栗战书还表示,要全面有效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法推动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要求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建设与管理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但一些东中部区县和西部大气污染严重城市监控点少、监控网布局不合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但此次检查发现,有的企业监测数据不准确,影响治污实效。

他进一步举例说,陕西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检查组现场检测发现测量浓度与标准样品浓度差异远超误差范围,不符合技术规范。企业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缺乏国家统一的技术质量认证标准。

报告建议,到2020年底前实现东中部区县和西部大气污染严重城市的区县监测站点全覆盖。督促企业自动监控,2018年底前,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依法公开排污信息。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对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依法严惩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经济观察网记者注意到,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已经有两年多时间。今年5-6月,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分赴河南、内蒙古、山西、陕西、山东、河北、安徽、江苏等8省区,深入26个地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委托其他23个省份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实现了执法检查全覆盖。

根据报告,十八大以来,中央财政加大资金投入,5年累计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28亿元。各相关部门出台20余项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明显增强,大气污染防治法治保障进一步强化,依法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报告显示,2017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2.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39.6%、34.3%、27.7%,珠三角区域PM2.5平均浓度连续三年达标。

不过,从执法检查情况看,栗战书指出,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中还存在结构性污染问题较为突出、部分配套法规和标准制定工作滞后、大气污染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不够有力、执法监管和司法保障有待加强、法律责任不落实等六方面主要问题。

据他讲,此次检查发现,部分地区产业结构偏重、布局偏乱,能源结构调整不到位,运输结构不合理,成为大气污染的主因。河北石家庄“煤电围城”问题突出;内蒙古包头重化企业围城,全市建成区面积不足总面积的1%,但集聚了全市约90%钢铁产能、89%火电装机和90%的稀土产量。“2+26”城市、长三角、汾渭平原等区域的单位国土面积煤炭消耗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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