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五条上市标准亮相 企业指标设计对标纳斯达克 利润不再成为红线

黄一帆2019-01-30 23:26

(图片来源:全景图片)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黄一帆 1月30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及了科创板IPO申请的上市条件,其中涉及五条标准。

上交所方面人士表示,上市规则标准涉及的考虑:一个板块成功的标志是投融资的平衡。投资者的角度是要赚到钱,从上市公司的自身发展来赚到钱。发行人从企业的经营可以分为前期、发展期、衰退期。从板块涉及的角度,板块内企业希望能够处于高速发展期阶段,能够有小到大,真正给投资者带来回报。而科创板只服务科创型企业,所以要针对科创性企业做出针对性的设计。

根据文件显示,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的投资。医药行业企业需取得至少一项一类新药二期临床试验批件,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前款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在公开答记者问中,上交所表示,上市条件重点体现“包容性”。科创企业有其自身的成长路径和发展规律。财务表现上,很多企业在前期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期,投入和收益在时间上呈现出不匹配的特点,有的企业存在暂时性亏损,有的企业在研发阶段还没有产生收入。公司治理上,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协议控制架构等特殊方式,更加依赖人力资本。因此,需要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上市指标体系,满足不同模式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财务特征,但已经拥有相关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创企业上市需求。

基于上述考虑,《上市规则》制度设计大幅提升了上市条件的包容度和适应性。在市场和财务条件方面,引入“市值”指标,与收入、现金流、净利润和研发投入等财务指标进行组合,设置了5套差异化的上市指标,可以满足在关键领域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已突破核心技术或取得阶段性成果、拥有良好发展前景,但财务表现不一的各类科创企业上市需求。允许存在未弥补亏损、未盈利企业上市,不再对无形资产占比进行限制。

上交所在解释时表示,例如第二条要求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考虑到企业的研发投入的周期长,受限于相关领域,该条适用于关键领域突破核心领域,但盈利没有达到的情况。上交所方面表示,第三条适用于暂未盈利,但已经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企业。

上交所人士方面表示,在企业的指标设计上,对标了纳斯达克,也结合了中国目前产业发展的阶段和企业经营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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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新闻中心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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