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间】人大代表、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王景武:试点推进“监管沙盒”机制利于金融创新监管

胡艳明2019-03-07 09:16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艳明 2019年两会正在进行中,记者获悉,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王景武提出了试点推进“监管沙盒”机制的建议。

王景武表示,金融科技凭借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金融的结合,对构建新兴金融业态、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促进金融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金融科技也扩展了原有金融监管范围,强化了金融系统的风险传递,增强了风险隐蔽性,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新的挑战。

他认为,为兼顾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的需求,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率先提出“监管沙盒”理念,致力于鼓励金融创新,降低金融风险,提升金融科技发展水平。“监管沙盒”相当于一个安全空间,测试机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由监管部门对测试过程进行监控,并对测试情况开展评估,以判定是否给予机构更大范围的正式授权。

“监管沙盒”机制利于促进金融创新监管

王景武认为,“监管沙盒”机制是国际金融危机后“寻找监管新平衡”的有益探索,大大缩短了金融企业创新申请时间,有效降低合规成本。与此同时,“监管沙盒”有机统一了金融稳定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双重职能,有利于监管部门更好履行监管职责,促进金融创新监管。

一是能有效推进区域金融改革试点,有利于为全面推进改革积累经验。“监管沙盒”旨在创建“缩小版”的真实市场和“宽松版”的监管环境,通过有重点、有目的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上海自贸区等重点区域进行金融改革试点,在小范围内试行“监管沙盒”机制,并以“先试点、再总结、后推广”的模式,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总结成功经验和推广可行方案,进而制定相宜的新制度,可以为国家层面的整体改革积累经验。

二是能实现金融创新与有效监管的平衡,有利于打破和消除监管壁垒。“监管沙盒”机制有助于监管部门随时了解金融创新情况,在相对封闭的体系内更好地评估和防范金融创新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并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此外,金融科技企业可在沙盒内及时分析消费者和监管者的反馈信息,防范创新风险,为拓宽金融市场积累经验。

三是能打通各金融领域信息孤岛,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信息共享。“监管沙盒”机制主要是以交易数据、流程数据、风险数据等多项数据为核心和驱动的金融科技监管解决方案。通过“监管沙盒”测试可以加强各领域统计数据的交流,有助于建立统一规范的监管执行标准,实现标准化的信息共享。同时,各监管部门能以测试企业定期报送的测试情况和反馈信息为基础,积累经验和案例,建立风险预警管理机制,提升监管的有效性、准确性,为适时调整监管政策和措施提供支持。

四是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有利于进一步保护金融消费者。在引入“监管沙盒”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中,消费者保护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都把完善的消费者保护机制、信息披露、风险控制与赔偿机制作为企业准入条件之一,还有的“监管沙盒”把消费者保护不到位列为失败退出的条件。

五是能试行放宽限制,有利于完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从“监管沙盒”制度设计与现有法律规制关系看,试行放宽限制是对现有法律规制的有益补充,清除了复杂的法律框架给金融科技创新造成的阻碍。

“监管沙盒”机制建设应抓住几个重点

王景武表示,“监管沙盒”是金融科技高速发展背景之下新兴的监管手段,为金融创新产品的跨业和跨地区金融监管提供了新思路,我国可选择粤港澳大湾区、上海自贸区等重点地区开展试点,积极参与“监管沙盒”机制建设。

一是明确“监管沙盒”实施目的。“监管沙盒”的实施目的是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并使消费者受益,应避免其成为规避监管进行监管套利的工具。可由人民银行牵头,会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以部门规章形式制定出台“监管沙盒”制度。同时,通过协调“监管沙盒”与现行法律之间的关系,强化监管测试主体之间的行为规范,确保测试的权威性。还可借鉴香港做法,仅放宽业务规范而不放宽机构准入,鼓励持牌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创新。

二是规划好“监管沙盒”实施步骤。当前我国金融创新的主体仍以银行业为主,因此,“监管沙盒”机制应借鉴香港做法,先在风控能力最强的银行业先试先行,再适时拓宽到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机构。试行之初可借鉴英国模式,对每个测试项目指派专人进行跟踪沟通指导,增进其对测试监管、政策和法律事项的理解,并及时掌握测试最新动态。

三是储备“监管沙盒”相应监管人才。在实践工作中,金融监管部门不仅应对测试机构申请、测试、正式评估等环节提出个性化的建议和指引,还应对各种有明显差异的项目进行价值评判和风险管理,最后根据实施情况调整完善“监管沙盒”制度。为提升相机决策水平,建议各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金融科技的人才和知识储备,使监管人员不仅懂金融监管,更懂金融科技,有效满足金融科技监管需要。

四是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监管沙盒”机制可以借鉴国外先进做法,使金融科技的测试产品或服务在上市前具备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首先,必须向有意参与测试的消费者告知项目处于“监管沙盒”测试中及可能面临的风险。其次,消费者必须是自愿参与,且需签署书面同意书。禁止以捆绑、强制等方式强迫消费者参与。最后,参与测试的消费者有一般金融消费者同等的财产安全权和依法求偿权,测试企业还需制定经监管部门审核的详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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