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评论】加快修法,勿让科创板出现“康得新式”处罚

刘鹏2019-07-07 20:01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刘鹏/文 7月6日,康得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在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公司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四年间虚增利润119亿元,并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违法行为,公司被处以60万元罚款,实控人、时任董事长钟玉被处以90万元罚款并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这已是根据目前《证券法》,证监会做出的顶格处罚。不过这样的处罚结果经公司公告后,再次引起市场关于财务造假违法成本过低的热论,有言论甚至认为这是不是在变相鼓励造假。的确,和119亿的虚增利润金额相比,《证券法》规定的顶格60万元罚款简直就是九牛一毛,根本不足以对财务造假违法者形成震慑。

康得新在市场一直以白马股形象示人,事实上,若不是虚增营收利润作祟,其2015-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早已为负,早就触及退市门槛,又何以引来投资者前仆后继的“进场”。数据显示,康得新股东数在四年间从2.7万增加到15.8万,也意味着15万多投资者将面临巨大的投资损失,这样的处罚恐难拂去投资者的辛酸泪。

这一案例再次凸显了资本市场基本法——证券法的滞后性和修法的迫切性,更何况现在科创板注册制即将开板挂牌交易,如果相关的财务造假、信披违规惩罚制度跟不上,“康得新现象”难免不会被科创板企业效仿。因此,要警惕和防止这种负面现象传导至科创板,成为造假者的新的冒险乐园,这就需要尽快修订出台新证券法,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早前的4月份,《证券法》修订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随后公开征求意见,到目前为止征求意见结束已经一个月多。对于证券法相关内容,尽管各方仍有讨论甚至争议,我们以为,在科创板注册制马上入场背景下,当务之急,应该是求取最大公约数,合力推动新证券法尽快出台。这也是以关键制度创新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要义之一。

同时,我们也呼吁新证券法修订能够借鉴国外成熟立法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如集体诉讼制度。相比现行的自诉、委托或代理人诉讼等方式,集体诉讼既能调动“沉默的大多数”,更高效地维护投资者索赔权益,也能对上市公司违法行为产生威慑力,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这样的制度安排对于科创板真正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制具有重要价值。

我们以为,没有这样的法律配套护航,科创板注册制改革就会“跛脚”前行,更何况,我们还寄望这一改革让整个资本市场脱胎换骨,建立新的市场生态。顽疾不除,何以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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