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方为山西信托关联公司 “信远36号”违约疑云

蔡越坤2019-09-07 10:39

经济观察报 记者 蔡越坤 “8月29日信远36号产品到期后,并未收到兑付资金。”9月3日,一位投资人王远(化名)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其口中的“信远36号”全称为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信托”)旗下的信远3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期),成立于2017年8月29日,成立规模2880万元,信托计划期限24个月。

王远提供的“信远36号(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公告”中显示,“现该信托计划(一期)存续满24个月,该信托计划已进入处置期。”

王远手中的尽调报告显示,信远36号产品总规模为5亿元,信托期限两年(24个月)。

对此,记者致电山西信托保全部一位工作人员,对方回复表示:“融资方目前没办法还款,担保方也在进行破产重整,但是该项目有抵押物,目前在积极处置中。”

这并不是山西信托旗下产品首次发生违约。此前,该信托旗下信达3号、信实55号、信实58号产品曾出现逾期事件。

山西信托是山西省内唯一信托机构。其个别产品的风险暴露之外,经营业绩也呈现出下滑态势。8月30日,山西信托发布半年报,其上半年净利润为2562.27万元,同比下降61.9%;营业收入为1.02亿元,同比下降33.7%。2018年,山西信托全年净利润同比下降72.79%。

融资方陷多起诉讼案

据悉,信远36号产品融资方为山西沃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沃德公司”),由开平富琳裕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平富琳裕邦”)、山西裕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裕邦”)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保证。

山西沃德公司原名称为“山西开拓金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变更为公司现在名称。公司股权结构为:运城友邦商贸有限公司4633万元,占股92.51%;庞秋菊375万元,占股7.49%;法定代表人庞秋菊。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等。

王远提供的信远36号产品的尽调报告中显示,山西沃德公司通过信远36号产品融资5亿元,资金用于公司在建项目采购钢材、水泥等施工建材物资,补充经营活动现金流。

值得注意的是,尽调报告中披露关于山西沃德公司的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2月,资产合计为8.72亿元,其中包括4.74亿元应收账款,长期借款为1.8亿元,净利润仅为506.48万元。

尽管如此,山西信托仍然提供了5亿元的信托贷款。对此,记者致电上述山西信托保全部工作人员时,对方未予回复。

此外,在上述尽调报告中,沃德公司在建或未决算项目共计7个,其中包括开平富琳裕邦的“开平新外滩”项目。2014年起,山西信托通过“信实5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远31号单一资金信托”给山西沃德公司融资近3亿元。

彼时,尽调报告中对信远36号产品还款来源的两个描述内容,给王远十足的信心:第一,沃德公司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经营性现金流,从现有工程量来看,在建和新增工程量合同总额约8亿元,这些工程大部分为后续扫尾阶段工程,贷款期内均可完工验收。贷款期内,工程决算款预计可实现现金流入超4亿元;第二,沃德公司主要大额应收账款约2.5亿元,仅应收霍州煤电、太原市平阳路街道小马社区居民委员会就超1亿元,贷款存续期内,预计回款可靠性较高。

关于融资方山西沃德公司的还款能力,王远表示,山西信托的相关负责人在回复投资人时称,山西沃德公司当下暂时没有能力偿还。对于尽调报告中内容,其表示暂不清楚。

记者通过数据获悉,山西沃德公司陷入多起诉讼案件中,原告包括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上海小虎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

王远称,2017年8月份购买时,认为信远36号产品担保措施做的不错,觉得风险应该比较低,没想到也发生违约了。目前,希望山西信托尽快推动信远36号产品的处置。

关联公司

一方面,信远36号产品融资方山西沃德公司无力偿还,另一方面担保方之一的公司开平富琳裕邦自身也陷入破产重整中。

记者从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获悉,2019年7月,广东省江门开平市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批准开平富琳裕邦重整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在开平富琳裕邦背后发现了山西信托的身影。山西信托持有开平卓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的股权,开平卓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开平富琳裕邦88.67%的股份。

如此看来,对于山西沃德,山西信托上述信远36号产品提供5亿元贷款,山西信托的持股公司则给融资方山西沃德公司做担保。

一位信托业内人士称,在行业中一些信托产品的“玩法”是,信托公司想给关联公司做融资贷款,但是与公司关联的企业不能直接做,就找其他公司做“壳”来给关联公司融资。

记者就相关情况再次致电上述山西信托保全部工作人员,对方未做回复。

关于开平富琳裕邦,2019年7月19日,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在《我院首例房地产破产重整案取得阶段性成果》中指出,开平富琳裕邦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等业务的民营企业,开发建设了“裕邦·新外滩”项目。

此外,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称,自2017年以来,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引发一系列建设工程、劳资、民间借贷等债务纠纷,公司的银行账号、房屋、土地先后被全国各地多家法院查封和冻结,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施工,最终无力偿还到期债务。2018年9月20日,债权人以开平富琳裕邦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严重资不抵债为由提出申请破产重整。

在开平富琳裕邦无争议债权表中,山西沃德公司也是债权人之一,开平富琳裕邦拖欠山西沃德公司4.67亿元。

在上述信远36号产品尽调报告中,作为担保方,开平富琳裕邦旗下评估价格超11亿元房产为信远36号产品的抵押物。而开平富琳裕邦的处置进展也直接影响山西沃德公司关于信远36号产品的兑付。

关于开平富琳裕邦的破产重整进展,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披露,因为普通债权数额巨大,经申报并确认的已接近24亿元,另有8.6亿元左右处于诉讼中未定,关联诉讼案件66件。为最大限度提高普通债权人清偿比例,合议庭先后召开多次协调会,在为各方客观评估损失和风险的基础上,引导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寻找更加合理、更具效益的重整方案。

关于担保方的处置情况,王远给记者提供的“信远36号(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公告”,山西信托称,“本信托计划项下抵押人之一开平富琳裕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进入重整执行期,我公司将密切关注抵押人破产重整及项目处置情况,最大程度维护受益人的利益。”

屡现违约

据记者了解,这并非山西信托旗下产品首次发生违约。

此前,山西信托曾有山西信托-信实5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山西信托-信实5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山西信托-信达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只信托发生逾期。

2018年3月27日,山西信托发布《致投资人》公告中表示,对于这三只产品未能按期分配深表遗憾。同时承诺,将在2018年、2019年对上述3只信托计划的本金及收益分4次进行分配支付,2019年12月底前支付完毕。

根据山西信托2018年年报披露,2017年末、2018年末不良率分别为14.57、10.45%。

山西信托在2018年年报中称,公司高度重视交易对手的信用情况,业务人员必须对交易对手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按照风险控制流程从不同的层面和不同风险控制点对项目进行严格的、全方位的审查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保证、抵押或质押等信用增级手段控制风险。

记者获悉,2018年3月,山西信托增资扩股事项在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拟出让股份比例超过51%,挂牌价格为每股3元。

截至2019年9月6日,记者通过数据获悉,目前,山西信托股权结构为山西金控持股90.7%,太原市海信资产公司持股8.3%,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持股1%。

关于信远36号后期兑付处置安排,8月29日,山西信托在给投资人提供的“信远36号(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公告”中称:“本信托计划项下抵押人之一开平富琳裕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进入重整执行期,我公司将密切关注抵押人破产重整及项目处置情况,最大程度维护受益人的利益。”

王远对记者称,希望山西信托可以尽职履责,尽快推进信远36号的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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