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虚假材料 人保青海省分接罚单

姜鑫2020-06-29 15:51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姜鑫 6月28日,青海银保监局开出了第31号、32号行政处罚罚单,人保财险、青海嘉瑞昌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受罚。

由于编制虚假资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营业部以及杨发豹、赵春生受到处罚,其中,人保财险青海省分公司营业部被责令改正,处24万元罚款;杨发豹、赵春生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万元以及5万元罚款。

青海嘉瑞昌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刘斌则因为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注销被合计处以6.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6月22日,青海银保监局单日开出了140万元罚单。

其中,人保财险青海省分公司因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保险条款的违法违规行为,机构被罚3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五矿信托因存在违规接受保险资金投资事物管理类信托计划的违法违规行为,机构被罚30万元;康盛保险销售青海分公司因存在编制虚假资料、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被合计处以31万元;西宁山城汽车销售因存在利用职业便利限制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12万元。年安保险销售因存在编制虚假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机构被停止接受新业务3年,法人代表被撤销任职资格。

此外,也有寿险公司接到罚单。其中,泰康人寿青海分公司因存在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欺骗投保人、误导性陈述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机构被罚14万元,4位从业人员累计被罚6万元;新华保险青海分公司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机构被罚10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近日,为巩固拓展乱象整治成果,银保监会向银保监局、金融机构印发通知,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此次“回头看”直指五方面:一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二看实体经济是否真正受益,三看整改措施是否严实有效,四看违法违规是否明显遏制,五看合规机制是否健全管用。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经济观察报》社原创作品,版权归《经济观察报》社所有。未经《经济观察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版权合作请致电:【010-60910566-1260】。
金融机构新闻部资深记者
关注证券、新三板、保险行业与上市公司相关领域。擅长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