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央企集团公司已经完成改制 总部人员编制平均减少20%

王雅洁2020-11-28 12:42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王雅洁 按照2020年8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正式部署,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即将迎来全面收官。

11月27日,经济观察网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需改制的68家集团公司已于2017年全部完成改制,除极少数需清理整合的企业,中央企业子企业全面完成改制。

此外,地方国资委亦参照中央企业有关做法,推动所监管企业公司制改革取得进展,省级国资委监管的一级企业约96%完成公司制改革。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翁杰明当天透露,目前,中央企业621户子企业已选聘职业经理人近5000人,119户控股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集团总部部门数量平均压缩超过17%,人员编制平均减少20%。

据悉,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推进公司制改革,就是将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按照《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并根据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

在翁杰明看来,完成公司制改革以来,各大央企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正在加快转换。未来将进一步通过该项改革推动推动央企市场化,促进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并持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快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持续深化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路径

从中央到地方,相关企业和监管部门已经找到了公司制改革的可行路径。

以国家电网为例,分类施策便是其推进改革过程中的选择之一。国家电网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庞骁刚表示,为了完成改革,国家电网发挥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的管理优势,因企制宜确定了整体改制、子改分以及清算关闭等多种改制方式。其中,47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88家进行“子改分”处置,10家清算关闭。

同时,国家电网开展财务审计、尽职调查,审计、监察等部门全程监督,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除去国家电网,中国电建则以改制上市为推动,持续推进公司制改制。

中国电建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刘源在11月27日召开的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情况媒体通气会上说:“中国电建公司制改制的动力,首先来源于资本市场。”

时间倒退回2011年,当时为谋求水电建设板块首发上市,中国电建便率先完成了水电建设板块44家企业的公司制改制。2015年,为完成水电顾问注入上市公司工作,又推进该板块19家企业完成改制。2017年下半年,根据国资委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电网分离企业的改制,中国电建完成了通常需要一年以上的清产核资、资产确权、土地处置、财务审计、福利精算、资产评估并审核备案、土地核准批复、工商登记等工作。

刘源认为,以上市为目标的改制,实现了对传统老国企资产、业务、机构、人员的彻底清理规范,提高资产质量,解决遗留问题,为登陆资本市场创造了必要条件。而且,上市拓展了融资渠道、规范了公司治理、促进了转型升级、提升了品牌形象,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活力。

他说:“中国电建能够从组建时世界五百强390位提升到今年的157位,主要经济指标稳步增长,改制上市功不可没。目前,中国电建已经实现80%的资产A股上市,并将继续推动剩余资产上市。”

刘源明白,公司制改制不是简单翻牌。他认为,公司制改制特别是以上市为目标的改制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而对所属企业来说又是一项全新的一次性工作。

基于此,为了全面系统推进改制工作,中国电建当时设立了整体改制上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改制办设有9个业务组,所属企业也成立相应工作班子。集团总部提前出台公司制改制指导意见、下发改制预通知、编印《改革工作手册》和改制提纲。总部统一聘请了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机构,统一提供公司制改建方案、有限公司章程、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金融机构债权人通知函/同意函等文书模版供改制企业使用。

经济观察网记者获悉,为推进上述改革,中国电建将改制企业划为5大片区,开展资产确权督导和工商对接工作。改制办定期组织召开周汇报会、中介机构协调会及专题会,用以沟通解决改制过程中的问题。

成效

不止于中央企业,地方亦在公司制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

以江西省为例,该省江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陈德勤当天透露,已经推进完成507户工业系统改革、1782户非工口七个系统改革,处置“僵尸企业”501户,截至2016年底全省2050户国有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

公开资料显示,江西省曾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关于打造国有企业改革“江西样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把公司制改革融入整体性改革共同推进。陈德勤还表示,该省政府办公厅曾印发省属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方案,把公司制改革列入重点督办事项。2017年全省剩余377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在路径的选择上,该省因企施策,通过采取直接改制、处置退出、同步改革、事转企改革等路径,推动全省2847户国有企业实现公司制运营。

河北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李光则透露,目前,该省已经开展摸底,厘清改革路径。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了全面排查,摸清了企业现状,分类明确了改革方式。

李光说:“目前我省尚有726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其中正常经营366户,非正常经营360户。对正常经营具备改革条件的企业,要求抓紧推进,完成改制;对经营困难但仍具备营运价值的,依法进行重组救治;对救治无望的,及时实施破产清算,果断实现市场出清;对符合注销条件的,及时进行注销。”

再以央企为例,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制改制涉及全公司系统145家单位(含集团总部),其中二级单位21家,三级及以下单位123家。共涉及资产1.97万亿、在岗人员70万人。集团总部及下属单位全部于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对于上述改革进展,翁杰明评价认为,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全民所有制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实现“一个打造、两个完善”的改革目标:即打造真正的市场主体、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打造真正的市场主体,就是厘清政府与企业的权责边界,从法律上、制度上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使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深度融合,在市场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就是通过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间的权责边界,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充分发挥各治理主体作用。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就是要彻底转变行政化管理方式,建立符合市场竞争要求的经营机制,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和发展动力、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目标

按照国资委的规划,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全面完成公司制改革,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明确的重点任务。

翁杰明表示,从目前掌握情况看,全国剩余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要集中在有关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所管理企业、地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管理企业,以及地方国资委监管的少量企业。这些企业虽然总体规模不大,但数量多、涉及管理主体多,有的还面临历史债权债务纠纷等难题,情况复杂,完成改革任务艰巨。

为打好公司制改革的“收官”之战,攻破“最后的堡垒”,9月底,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正式印发了关于全面完成公司制改革的专项通知,明确提出五项工作要求。

翁杰明表示,为了落实主体责任,会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各地方政府为所管理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责任主体,负责改制工作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审核把关。同时,要求各单位梳理分析所管理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基本情况,明确工作推进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因企制宜推进改革。

国资委要求,正常经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因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难以改制的非正常经营全民所有制企业,实施重组整合或清理注销。

在政策支持层面,明确公司制改革涉及的审批程序、资产评估、税收缴纳、土地处置、资质承继等事项,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在加快推进内部改革方面,国资委要求加快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深化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截至目前,上述通知印发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确定责任部门,摸查全民所有制企业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改革任务和时间安排,以期推进公司制改革工作。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经济观察报》社原创作品,版权归《经济观察报》社所有。未经《经济观察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版权合作请致电:【010-60910566-1260】。
经济观察报高级记者兼国资新闻部主任
长期关注宏观经济、国企国资等领域。擅长于深度分析报道、调查报道、以及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