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头条】深度起底宝利国际实控人被刑拘案中案

张晓晖2021-01-09 10:54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张晓晖  一出恩怨情仇的剧本,正在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00135.SZ,以下简称“宝利国际”)上演——侄女婿邹爱国在姑父周德洪控制的宝利国际任职高管,却被周德洪与公司举报职务侵占和受贿,继而入狱;侄女周士芳则实名举报姑父周德洪三年。

2021年1月4日,宝利国际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周德洪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检查机关刑事拘留。自该公告发出后,该公司股价大幅跳水,最低触及2.09元,至1月8日收盘,4个交易日下跌14%;总市值仅为20.55亿元人民币,与其上市之后曾经达到巅峰的150亿市值相比,已经跌去逾8成。

不过,周士芳和邹爱国的辩护律师朱明勇道出的一些邹爱国案件的细节以及相关办案人员的情况,牵出周德洪被刑事拘留案中案。

侄女的举报

周德洪1月4日辞去公司董事长等一切职务,并由其子周文彬出任公司董事长,但周德洪仍为宝利国际的实际控制人。

经济观察报记者向宝利国际董秘王学良询问周德洪案情,王学良表示“除了一张拘留通知书,其他什么都还不知道。”

在周德洪被刑事拘留之前,曾遭侄女实名举报,并且持续三年至今。

2018年5月,周德洪的侄女周士芳通过微博等社交媒体,实名举报自己的姑父——时任宝利国际董事长周德洪,周士芳称周德洪“在重大事项的披露上,仍然不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以及“根据我们掌握的证据材料,周德洪在宝利公司的经营活动中涉及其他多项违法犯罪事实。”

经济观察报记者辗转联系上实名举报人周士芳,她回复记者:“周德洪的刑事拘留,现在还在调查阶段,我们暂时不方便对外透露,如果到时候可以的话,我再告诉您。”

周士芳的丈夫邹爱国,是宝利国际成立之初的发起人之一,亦曾在宝利国际担任营销经理、副总经理。

邹爱国2017年因为宝利国际报案而被公安机关抓捕,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职务侵占被二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上个月,也就是2020年12月18日,邹爱国的申诉,被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周士芳表示,我们接下来将会向江苏省高院递交再审申请书。

邹爱国案

在2010年宝利国际递交的招股说明书中,邹爱国作为公司发起者,持有27万股,股东排名第六位,担任的职务是营销经理。

周德洪、周秀凤夫妇为宝利国际的实际控制人,招股书没有披露邹爱国与周德洪、周秀凤夫妇之间的亲戚关系。实际上,周秀凤是邹爱国妻子周士芳的姑妈,邹爱国是周德洪的侄女婿。

邹爱国于2003年6月进入宝利国际工作,至宝利国际2017年3月向经侦报案并导致其被抓捕,一共在宝利国际工作了13年9个月。

2015年11月25日,宝利国际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被立案调查的背后,有宝利国际前员工举报公司转移利润。

一年之后的2016年12月30日,宝利国际公告称:证监会公布第一次调查结果,宝利国际未及时披露俄罗斯公司、新加坡公司的投资项目变化,董事长周德洪被处以30万元罚款和三年市场禁入。

宝利国际向证监会提出申辩,6个月之后的2017年6月8日,宝利国际再次公告证监会的调查结果,周德洪的三年市场禁入被撤销,只是处以30万元罚款和警告。如此一来,周德洪得以继续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一职。

邹爱国案,就在此期间发生。

周士芳称,宝利国际因为受到证监会调查,对公司进行了改革,当时邹爱国担任公司高管,主管沥青的销售,周德洪称高管不能拿销售提成,让邹爱国把客户交给公司,领取年薪。 但邹爱国不同意,因为邹爱国认为销售是其强项,其销售业绩一度占据公司江苏市场的70%,提成远超年薪。邹爱国希望辞去高管,继续做一个普通的销售员,继续拿提成,周德洪不同意,双方发生冲突。

2017年3月,宝利国际向公安报案,邹爱国以职务侵占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逮捕。律师朱明勇和周士芳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办邹爱国案件的警察中有无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钱锋和无锡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马建洪。

纪委网站显示,这两位警察钱锋和马建洪,目前均已经被立案调查。其中马建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于2020年8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钱锋于2020年9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邹爱国逮捕后被关押在看守所。记者查看邹爱国庭审直播视频中看到,邹爱国在庭审中说,其在看守所期间,曾被警察从看守所提到周德洪的办公室,写下“检讨书”和“忏悔书”,签下3000万元的欠条,同时向宝利国际转账970万元,以及放弃其销售沥青的业务费700万元,后面两笔金额在法院民事诉讼中均得到认可,但法院认为该涉案金额属于刑事案件未予以在民事诉讼中主张。

周士芳对记者说:“邹爱国被逮捕后第二天,我去公安了解情况,公安人员一见面就跟我讲,周德洪、周秀凤是你们姑父姑妈吧,回去好好求求他们吧。听完这话,我明白一切,接下来我向他们多次求情,请求他们高抬贵手,放过我们,家人也向他们沟通求情。”

一审中,江阴市人民法院认定邹爱国在担任宝利公司营销部经理、副总经理期间,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销售沥青拿回扣)318.95万元,职务侵占21.79万元。邹爱国于2019年4月19日一审判决6年6个月有期徒刑。

邹爱国转账给宝利公司970万元,以及放弃700万元的业务提成,金额之和远超过他在案件中被认定受贿318.95万元和职务侵占21.79万元的总额。

相关人员相继被调查

2018年5月,周士芳开始通过微博等社交媒体,发出公开信,实名举报她的姑父周德洪。

周士芳在举报信中写道:“周德洪在宝利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还涉及其他多项违法犯罪事实,面对有关部门的调查未如实说明情况。”

另一方面,邹爱国不服一审判决,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20年6月2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邹爱国案进行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邹爱国不服,继续提出申诉。

2020年12月18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邹爱国申诉。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驳回申诉通知书中写道 ,“你利用代表宝利公司签订合同的职务便利,在合同中约定了运费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为买方所在地或买方指定地点等,并指定孟某代为运输,从中收取好处费的行为,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法律特征。你收受董某给予107.2125万元的好处和回扣,有相应购销合同、财务账册、银行往来凭证及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你主张收取董某款项是基于双方间的借还款关系,但没有证据证明,且其中要求支付30万元是你个人行为,不代表宝利公司的意思表示,原审判决认定你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无不当。”“关于你要求公安机关及宝利公司退还1648万元,二审法院裁定认为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故不应理涉属正确。”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邹爱国的申诉予以驳回。“案件发生后,一路的艰难,痛苦是不能言语,这经历很难用简单的言语来说明白。”周士芳说。

在邹爱国案件中,还有一些其他相关人员的信息。其一审法院——江阴市人民法院的院长王立新,于2019年10月落马被查,王立新被调查时候担任的职务是邹爱国二审法院——无锡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也就是说,邹爱国的案件从一审到二审,贯穿了王立新的任期。

2019年9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时永才被亦被立案调查。

邹爱国的辩护律师朱明勇说:周德洪勾结公安人员逼迫邹爱国拿出3000万(判决书中无锡中院只认定了1648万且不属本案受理范围),公安人员将邹爱国从看守所提出带到周的办公室签署悔罪书,公安人员又带着邹爱国去银行办理所谓赔偿款给周德洪,剩下的还打个欠条。然后周买通法院人员冤判邹爱国。如今一审法院院长已经被抓,公安办案警察也被调查,二审法官提出辞职……

经济观察报尚未能联系到周德洪求证上述信息。

2020年12月31日,宝利国际董事长周德洪被刑事拘留。

深交所于2021年1月5日下发关注函,询问周德洪案情,其涉嫌单位行贿是否会影响到公司经营,以及周德洪个人债务和股权质押情况。

宝利国际1月5日傍晚回复称,从周德洪的《拘留通知书》内容分析,案件涉及公司责任,但具体情况仍需等待案件进一步调查。周德洪质押了1.42亿股,融资金额为9860万元。

宝利国际在公告中表示,截至2020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54%,账面货币资金余额46,793万元,资金周转顺畅,目前不存在因实际控制人周德洪被刑事拘留等事项,而产生对公司投融资、债务偿还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宝利国际是一家以销售沥青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2020年三季报显示,该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3.94亿元,同比下滑了17.25%,净利润为305万元,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净利润为亏损958万元。

在此前的半年报中,宝利国际表示,公司营收的下降,原因系受到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江南地区2020年6月份长达60多天的雨季,也导致公司道路沥青营收下降。

2020年9月,宝利国际的股价在触及5.23元之后,开始一路走低。在2021年1月4日周德洪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事项公告后,1月5日其股价跳水11.15%,至1月8日收于2.23元。

对于前述事件,经济观察报记者将持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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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部记者
从事新闻行业超过12年,专注于时政、公司新闻报道,擅长采访、调查、取证和突破。2006年起在经济观察报华东新闻中心(上海)工作,2008年派驻重庆,负责西南地区新闻报道。常驻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