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布违法宣传内容 两月内精锐教育已连续多次“吃罚单”

叶心冉2021-06-02 13:43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叶心冉 6月1日,上海市场监管局消息显示,分别对哒哒英语、掌门1对1、华尔街英语和精锐教育等四家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从重处罚,罚款合计1000万元。

其中,处罚信息指出,精锐教育(NYSE:ONE)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站的宣传中虚构教师资质,虚构教师培训、任教经历。上述行为属于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并且,精锐教育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销售课程时标示“¥0.10 价格¥1288”、“原价¥2800的常规寒假班 限时秒杀111元/科(语数英三科)”、“原价¥4200的常规暑假班 限时秒杀199元/科(语数英三科)”等内容。经核实,上述相关课程均未以标示的原价或划线价进行过交易,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事实上,单在今年,精锐教育因相类似的违法行为已被处罚多次。

一月多前,4月21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精锐作出2万元处罚。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精锐教育在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哈佛大学教育研究生院教授 Paul Reville (保罗•雷维尔)以及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丁延庆的形象和言论进行推广,违法了广告法中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规定。 对此,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2万元处罚,并责令停止发布。

4月15日,精锐教育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4万元罚款。原因系精锐国际办学网站上写有“来精锐•国际“必”录取” 等违法宣传,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同时,精锐在公众号上发布的文章构成了以受益人名义作向不特定人进行推荐的违法行为。

4月2日,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精锐作出0.84万元的罚款决定。处罚决定书显示,精锐在其微信公众号上连续发布以学员及家长名义推荐精锐、宣传精锐的文章,违法广告法中不得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规定。从处罚事由来看,精锐教育多次违法行为相类似。

6月1日,精锐在其官方微博上回应,“近日,我司收到《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我司高度重视,对该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已组织专人积极开展全面整改。”

在K12市场上,精锐教育主打高端一对一辅导,但在其销售及市场推广费用增加以及经营成本增加面前,精锐教育的亏损在扩大。

5月13日,精锐教育发布截至2021年2月28日的2021财年第二季度财报。财报显示,报告期内,精锐教育营收9.32亿元,同比增长5.2%;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亏损1.72亿元,而去年同期的净亏损为1640万元,亏损同比扩大948.78%。

从具体指标来看,报告期内,销售和营销费用同比增长46.8%,达到2.888亿元,占据总营收的31.0%。精锐指出,增长主要原因是品牌战略推广和线下营销活动增加,同时由于去年线下营销活动有限,支出相对较低。

资料显示,精锐国际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0日,并于2018年3月28日登陆纽交所。截至美东时间6月1日收盘,精锐教育报收1.58美元/股,总市值2.5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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