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经伟:“双碳”目标下我国碳金融内涵与商业银行业务拓展

陈经伟2022-06-29 08:46

陈经伟/文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5月,中央层面成立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国家发改委)统筹协调我国高质量和低碳绿色可持续发展模式并探讨“双碳”“1+N”政策支持体系。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出台,它作为“双碳”政策体系当中的顶层设计“1”政策,在整个“双碳”政策体系中发挥着统领性作用。而“N”政策包括《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务院,国发〔2021〕23号)和各部委在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分领域分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以及科技支撑、能源保障、碳汇能力、财政金融价格政策、标准计量体系、督察考核等一系列保障性政策文件先后出台,这一方面标志着我国目标明确、分工合理、衔接有序“双碳”目标“1+N”政策体系的构建已基本完成,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我国在实现“双碳”目标过程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对各行各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

一、我国为什么要实施“双碳”目标?对产业有怎么样影响?

自然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基础,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文明历史进程的核心内容。然而,随着人口增加和生产力进步,人类正以期所未有的方式破坏生态环境,为此,在不破坏自然环境的前提下维持人类社会的延续以及如何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等问题,成为世界各国及不同社会领域的人们认真思考和关注的内容之一。而中国40年来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显著的同时生态环境问题成为经济发展的短板,并威胁着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个政党行动纲领,将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上升为“五位一体”国家战略高度。进一步地,在新时代条件下,中央之所以要实施“双碳”目标,是因为党中央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背景下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着力解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资源环境约束矛盾问题的有效手段。

一方面是中国在新时代“经济增长与环境约束”矛盾问题仍然突出。虽然中国改革40年来经济已取得了高速增长,但目前的中国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其经济增长态势在较长一段时期保持中高速增长将成为一种可能,而经济增长同时也避免不了对环境影响。加上中国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是少有的制造业大国和全产业链之国,是全球排碳大户,根据全球能源巨头BP统计:2019年全球碳排放总量341.69亿吨,其中中国排放量98.26亿吨,占比约29%,位居全球首位,且几乎达到同期美国的两倍。为此,中国政府不得不关注中国未来经济高质量发展问题并形成政策目标引导。

另一方面是中国面对国际舆论压力必须采取相应的行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政府对世界的庄严承诺,中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过程中,一直坚守“人均”原则。虽然中国人均能源需求尚有较大上升空间,但未来碳减排压力较大,具体表现在,即便从人均水平来看,中国人均碳排放自21世纪以来明显抬升,陆续超越法国和英国,现已逼近德国和日本,且中国在2030年是7.4吨。从总量上讲,据国际组织、科研机构测算,中国目前的年度碳排放量占全球近30%,在2030年前达峰且峰值时的碳排放将超过100亿吨(美国碳排放峰值为57亿吨,欧盟约为44亿吨)。这也意味着,不管是人均还是总量层面,国际上对中国碳减排的舆论压力还很大,而中国政府提出“双碳”目标是对国际社会舆论和大国责任的一种具体行动计划之回应。

按照中国政府宣布在2030年前碳达峰(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碳中和(净零排放)目标和中金研究院一项文献研究表明:中国的碳强度(单位GDP碳排放)2030年比2005年下降至少65%,且依据2017年的碳排放量,估算2030年净排放的峰值在108亿吨。这也意味着,中国碳排放不管是从总量和人均两个层面来看,在达峰前和达峰后的中国产业调整压力都很大。

逻辑上,实施“双碳”目标有两种方法:一是减少排放;一是利用技术把排放出来的碳吸收回去。从这点上讲,“双碳”目标表面上是谈环保,实际上它是个经济概念和产业转型问题。由于我国目前碳排放主要集中在三大行业:发电与供热部门占比51%、制造与建筑业占比28%、交通运输占比10%;而碳吸收主要依靠植树造林(因碳捕集、封存和利用等人工吸碳在我国还没有起步)。因此,我国实施“双碳”目标将在发热和供电“碳源头”行业推动低碳转型,并从制造业、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等许多“碳应用”细分行业(如清洁能源材料、低碳技术、绿色建材、节能系统、新能源车及新能源电池及配套充电桩等环节)推行减排。当然,碳排放交易市场——碳减排配套的市场化手段机制也值得关注,这是因为在这个机制下,高耗能企业排碳成本就高,而园林绿化、新能源企业化身“卖碳翁”,用省下来的碳配额可增加盈利。

二、“双碳”目标下我国碳金融的四层含义

随着人口增长、经济快速发展以及能源消耗量的大幅增加,为运用金融手段来促进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暖和解决生态可持续发展问题,国际上兴起了“碳金融”概念,虽然该概念并没有被广泛采纳,与该概念相关的概念可能有上百种不同或术语相近的定义,比如可持续金融、气候金融、环境金融、生态金融、绿色金融、绿色投资等,但该概念提出来的目的和期盼解决的问题是比较明确的,即通过对金融体系的重塑来推动绿色和包容性经济发展。

在实践中,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运用金融手段解决生态问题处于不同阶段,故对“碳金融”的关注点和内涵的理解会有一定的差异性。比如,发达国家一般已经走过工业化发展阶段且通过法律等强制手段基本解决了工业化初期经常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评价是否“绿色”时往往不考虑其治污和防污作用而更关注气候问题。因此,其“碳金融”内容主要源于国际气候变化条件下1997年至1999年期间世界范围内84国共同签署的《京都议定书》,以及根据该议定书建立起来的碳排放交易机制(主要包括:国际排放贸易(IET)、联合履行机制(JI)、清洁发展机制(CDM)三种机制)和核证减排量(CERs)交易而延伸出来的一套金融交易活动及相关的相关绿色金融产品(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同时把相关绿色技术调整纳入金融机构日常风险评价体系里。

而发展中国家的“碳金融”功效,将更加关注并着力于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节能减排和降低石化能源的使用量与降低单位能耗以及环境修复问题。因此,“双碳”目标下我国碳金融的基本内涵要比发达国家要丰富的多,更侧重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于2016年8月31日联合发表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当中有关“绿色金融”内涵内容:“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进一步来说,“双碳”目标下我国碳金融至少包含以下四层含义:一是碳金融的行为目的是支持包括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高效利用等环境效益的项目;二是对碳金融产品进行界定和分类,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三是对开展碳金融服务内容进行指导,包括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的金融服务的内容以及绿色保险等,包括国家级绿色发展基金是国际上少有的中央政府对支持绿色发展的一种承诺,其股权融资机制在国际范围内也是一种绿色项目融资机制的一种弥补。四是碳交易市场。碳交易市场是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买卖,是政府在确定碳排放总量目标、并对碳排放的配额进行初始分配后,企业之间以排放配额为标的进行的交易。碳交易市场交易机制本质上是由排污者买单的一个机制,即把碳排放所造成的负外部性,进行企业的内部化,让企业有积极性来大幅度地减排,可能通过减排来获取收益,并通过多种工具安排与匹配,达到对企业进行激励与约束机制作用。

需要说明的是,与传统金融相比,碳金融更强调人类社会的生存环境利益,它将对环境保护和对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作为计量其活动成效的标准之一,通过自身活动引导各经济主体注重自然生态平衡。它讲求金融活动与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另外,碳金融与传统金融中的政策性金融有共同点,即它的实施需要由政府政策做推动。传统金融业在现行政策和“经济人”思想引导下,或者以经济效益为目标,或者以完成政策任务为职责,后者就是政策推动型金融。环境资源是公共品,除非有政策规定,金融机构不可能主动考虑贷款方的生产或服务是否具有生态效率。

三、碳金融发展为商业银行业务拓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空间

如上所述,“双碳”目标实施将对我国的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与绿色转型及其金融支持系统等都会产生影响,而商业银行作为碳金融体系当中的主要参与者,对我国绿色产业的发展以及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对金融的需求日益紧迫,以及与绿色低碳技术、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相关的融资需求持续增加,为商业银行资产业务提供新空间并迎来新的业务增长点,可分别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介业务以及内部管理流程与风险管控多个层面带来创新机遇。

绿色信贷是当前中国碳金融市场中规模最大的绿色金融产品。截至2021年9月末,绿色信贷规模为14.78万亿元;存量余额占总贷款的比重为7.8%,占比较2018年的6%提升1.8个百分点。据央行口径披露的数据,近几年绿色信贷是以交通运输和电力行业为主。从行业分布来看,截至2021年9月末,交运、仓储及邮政的占比为27.2%,电力燃气、水生产和供应的占比为27.6%。从产业结构来看,主要是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两者的占比分别为47.3%和25.6%。从信贷投向主体行业分布来看,目前绿色金融主要服务客群还是集中在大中型的央企、国企。

绿色债券是碳金融市场中规模仅次于信贷的绿色金融产品。2016~2020年,绿色债券平均每年净增规模为2500亿元。目前,绿色债券的融资主体还是公共事业、公共交通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且以国有企业为主,与信贷结构基本匹配。截至2021年9月末,绿色债券存量余额为1.62万亿元,在绿色债券存量规模中,主要以地方政府(4778亿元)、金融(4157 亿元)、公共事业(2897亿元)和工业(主要是城投和交运等, 共计3555亿元)的存量规模为主。从绿色债券发行主体所处的行业分布情况看,除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以外,实业以公用事业和工业为主,二者分别占比40%和49%,合计占比89%。

虽然当前的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市场占比不算高,但未来的市场空间规模预计是百万亿级别的。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预测,中国2030年实现碳达峰,每年需要资金3.1万亿~3.6万亿元;若要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需要在新能源发电、先进储能和绿色零碳建筑等领域新增投资至少139万亿元。而根据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的研究显示,未来30~40年绿色资产的复合增速能够维持在6.3%~8.2%的高增长,且以2020年“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规模(13.3万亿元)为基础计算,到2050年,新增绿色投资将达127万亿元,绿色资产复合增速将高达8.2%;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新增投资将达到139万亿元,绿色资产复合增速仍有6.3%。 

从商业银行参与碳排放交易市场层面,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经历了七个碳市场试点到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转变,且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已经进入“高速运转模式”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一是扩大碳交易体系的覆盖范围,从高碳到低碳、从企业到个人,逐步实现社会全覆盖;二是保持碳价的稳定上升趋势,刺激低碳技术的投资与应用;三是形成国内碳价格,保证未来我国在国际碳市场的定价权和话语权。这也意味着,商业银行在我国未来碳市场发展进程中,将逐步在碳金融基础服务、碳融资服务、碳资产管理服务等领域拓展业务。

首先,以开户、结算、存管等业务为主的碳金融基础服务(包括基于银行系统的碳交易代理开户系统等);据环境部的官方数据,截至2020年8月,全国试点省市碳市场共覆盖钢铁、电力、水泥等二十多个行业,共计有2837家控排企业、1082家非履约机构和超万个自然人参与交易。

其次,拓展以碳抵押/质押贷款、碳资产回购等为主的融资业务。目前,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等推出了碳排放权抵押贷款、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质押贷款等产品。

再次,承销和投资债券。比如国开行发行了全国首单、全球最大的“碳中和”专题绿色金融债券,农业银行和兴业银行承销了市场首单权益出资型碳中和债券,北京银行发行银行间市场全国首单碳中和小微金融债券等。

其四,碳金融理财、碳金融结构性存款等。比如兴业银行和上海银行发行了挂钩上海清算所“碳中和”债券指数的结构性存款,中信银行发行了国内首只挂钩“碳中和”绿色金融债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中银理财发行了市场首批以“碳达峰”为主题的理财产品。

其五,未来还可通过拓展碳信托、碳托管、碳拆借、碳咨询等碳资产管理服务,获得中间业务收入的提升。

四、需要商业银行不断探索前行

总体来看,“双碳”目标下我碳金融市场的潜力十分巨大,相关碳金融产品如银行类碳基金理财产品、以CERS收益权作为质押的贷款、碳资产证券化和绿色并购融资、绿色资管、气候债券、蓝色债券、天气衍生品、碳交易保险等产品,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的投融资等方案以及创新碳排放配额抵质押融资、掉期和远期交易、配额证券化、碳场外掉期、碳债券等碳市场交易品种等会不断丰富,是商业银行积极参与和创新进入的好机遇。

但在发展初期还存在一些挑战问题,需要商业银行探索前行。比如,绿色产业产业链与传统的地产产业链相比有明显的特点,清洁能源产业链条上下游联系更为紧密,未来细分市场潜力有待挖掘,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的客户服务能力搭建顶层架构、有涉及符合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以及具备相应的风险控制能力;在顶层设计(包括治理框架、战略目标等)方面,战略的落地需要从顶层开始构建一套自上而下的完整的管理机制体制,从而确保各项具体战术的实施。只有从董事会、管理层对绿色金融形成统一的价值认识,并逐步推进到公司内部形成一致共识,绿色金融才有可能真正落地;在绿色金融产品设计方面,因很多绿色项目有比较强的特殊性,要对应的产品创新以及技术分析(包括碳足迹测算、气候环境风险分析等),按照传统的授信思维很难对这类项目开展绿色金融服务,故需要研发专门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投融资研究中心副主任,经济观察报宏观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