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漫谈|曹雪芹家族的原罪

图门巴雅尔2022-12-01 10:15

就像一粒种包含了大树的所有基因,一个家族的兴败,欲觅其滥觞,须回溯到祖宗发迹之处。于历史研究,这叫寻源头、探流变,于家族,于个人,总免不了一股宿命的味道。

美国历史学家史景迁,擅于考察历史人物的个体命运,从中折射一个时代的变迁,特别是那个时代制度和社会生活层面鲜为人知的细节。这次,他选中了曹寅,《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祖父。

史景迁在《曹寅与康熙》一书中,倾其笔墨描写曹家发迹和衰败的财务原因以及康熙雍正之间政局嬗变对曹家的致命一击,也粗线条地描述了满族在白山黑水间发展壮大到定鼎中原期间,被满洲铁骑裹挟的汉族军民或俘或降之后的命运归属。而后者正是我所感兴趣的话题,因为大凡读过《红楼梦》,都明了小说折射了曹家起源于军功新贵,但如何蜕变成诗礼簪缨世家,现实中的曹家又是如何盛极而衰?这恐怕要更多地求助于史学而非跨界的红学研究。

从龙入关

中国古人祖先祭祀,寻常百姓家至高祖,皇家也不过至七庙,曹雪芹所在的曹家,于史可考的第一人,是曹雪芹五世祖曹锡远。

曹雪芹家祖籍辽阳,其祖先乃北宋名将曹彬之后。其远祖曹俊,明代初年任沈阳中卫指挥使,此乃世官,此后二百余年,其子孙历代承袭,直至明末沈阳被清太祖努尔哈赤攻占为止。

此时,在沈阳中卫指挥使任上的是曹锡远,原名宝,字世选。后金天命六年(公元1621)三月,沈阳为努尔哈赤攻破,曹锡远及其子曹振彦应系于此时被俘并投降了后金。

当时努尔哈赤对降金汉官采取怀柔政策,使额驸佟养性总理汉人军民事务,曹锡远和曹振彦父子归顺后即属佟养性管理。佟养性治下的汉族军民,以及散落在满洲八旗中的汉族军民,在十七世纪三十年代,陆续被编入新成立的八旗汉军。汉军旗成员身份是“正身旗丁”,性质是后金国家正规军。但是在此之前,曹家就走上了另外一条道路。

天聪六年(公元1632年),佟养性死,曹振彦可能于此时拨入多尔衮的满洲正白旗,成为“旗鼓佐领下人”,两年后曹振彦升任“旗鼓佐领”。简而言之,所谓旗鼓佐领下人就是满洲正白旗的包衣汉姓,即汉族“家奴”。“佐领”既是一种军事编制单位(最初约300人为一个佐领),同时也是这个单位的长官。“旗鼓佐领下人”是最早一批沦落为满洲贵族“家奴”的汉族军民,最初的职责主要是随主子出征打仗,这与曹振彦的早期经历相吻合。

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五月,曹振彦及其子曹玺“从龙入关”,清王朝定都北京。曹振彦身任旗鼓佐领跟随旗主多尔衮辗转沙场,其家奴身份固然至微至贱,但由于年轻机敏勇敢善战,在长期的征战中又与其主子多尔衮建立了较为亲密的感情,因而受到多尔衮的赏识和提拔。

同年十月,豫亲王多铎率清兵南下,其主力为满洲正白旗,时任正白旗旗鼓佐领的曹振彦应携子参加了消灭南明弘光政权的战争。曹振彦作为多尔衮的亲军,为大清王朝的开国定鼎立下了汗马功劳,堪称“从龙勋佐”而无愧。曹氏家族“赫赫扬扬,将及百年”的历史从此揭开了序幕。

包衣下贱

上三旗包衣汉姓被称呼为“旗鼓佐领”。一旦编入“旗鼓佐领”,意味着身份上已经成为“家奴”,满语音译为“包衣”。这个家奴身份将子子孙孙承袭,除非有极其偶然的原因获主子同意出旗开户,否则奴隶身份不能改变。从曹振彦开始,直到曹雪芹穷病交困死于黄叶村,曹家一直未脱去这层“包衣”。

事实上,这也是深入理解曹家兴衰因果的核心线索,“包衣”仿佛一枚胎记,曹振彦之后,所有曹家族人一出生就被定义了身份、籍贯、考试及入仕的路线图。从曹雪芹影射在《红楼梦》中的家族历史来看,这一特殊身份,便是这个曾经钟鸣鼎食、烈火烹油家族走向树倒猢狲散的“原罪”。

曹振彦之孙曹寅的官,品级最终达到正三品衔,任江宁织造几十年,还与内兄李煦(满洲镶黄旗鼓佐领下人,其孙女,学者研究认为就是《红楼梦》中“林黛玉”的原型)轮流执掌两淮盐政数年,是大清帝国数一数二的肥缺。然而,在他和李煦给康熙递的密折中,自称“包衣下贱”、“包衣老奴”。

那么,曹寅也好,李煦也好,身为上三旗包衣汉姓,果真“下贱”?内务府三旗均为皇帝“家奴”,其中包衣满人编入“包衣佐领”而包衣汉姓编入“旗鼓佐领”,此外的“第三类人”编入“管领”。其中,必须强调的是,“旗鼓佐领”下人本是兵士,而管领下人来源自“家臣” 即奴仆。二者来源本来径渭分明,不容混淆。在职掌、仕路、披甲等待遇上均有显著区别。直到乾隆初年,二者甚至还不准通婚。旗鼓佐领人与管领人二者经济待遇的差异显得更为清楚。旗鼓佐领人的经济收入,与外八旗成员大致相同,即依靠份地与披甲俸饷谋生。而管领人主要是食“口粮”,即“月米”,而且不分男女老幼人皆有份。

入关后随着皇权的不断加强,旗鼓人的地位更如日中天。他们中有不少人内任显宦,外授封疆,成为统治集团中炙手可热的红人。除了曹玺、曹寅家族累世替缨,豪富埒于王侯外,还有李煦的父亲、镶黄旗旗鼓人李世祯“历陟显仕,宦迹不可枚举,洊晋使相,开府豫章,旋抚南越,治行卓卓。”而李煦本人久任织造,成为皇帝的心腹和在江南的耳目。

在仕路上, 旗鼓人不仅与外八旗人一样可出任各级文武官职, 内务府直属的各种肥缺, 更如其禁脔,非包衣不得染指。

因此,如果现代人看到李煦及曹家奏折上每每使用“包衣下践”、“包衣老奴”之类的自称,就断定池们的身份不过是奴仆而已,那就大错特错了。实际上这种称呼正反映了旗鼓人身份的特殊性:他们是直属于皇帝的奴仆(下五旗旗鼓人则属于该旗各王公),因此皇帝与他自有着超越一般朝臣的特殊密切关系。从李煦、曹家奏折中,可看出皇帝对他们寄如腹心,平时可畅谈“私房话”而毫无顾忌,康熙帝南巡时,以织造衙门作为行宫,也正反映出这一点。

早在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曹寅父亲曹玺由内务府简派为江宁织造,他表面上是替皇家管理染织,采办物资,实际上负有更重要的使命,那就是帮玄烨了解江南的吏治民情,沟通满、汉之间的民族感情,争取明末遗民。由于曹玺忠实勤奋、办事利索,康熙对他更加宠信,赏蟒袍,赠一品尚书衔,并亲手写“敬慎”的匾额赐给他。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六月,曹玺“积劳成疾”,死在任上。

其实,康熙跟曹玺在主仆之外还存在另外一层更加亲近的关系:曹玺续弦妻孙氏乃康熙乳母。按满人习俗,“最重保母”,故曹氏在康熙一世,极得亲信,皆缘于是。

寅吃卯粮

红学家至今没有量化研究,曹寅生前身后的财务问题,至多停留在定性的研究,认为曹家的败亡的主要原因是巨额的亏空。史景迁给予量化论述,读罢惊人,曹寅时代,曹家已然“寅吃卯粮”了。他死的时候,留给子孙的是一笔“负资产”。

史景迁用审计师般的目光,爬梳了曹寅一生任职涉及的财务收支状况,结论是:如果曹寅所任那些世人趋之若鹜的“肥缺”是那种能够带来巨大利益的职位,那么它就同样会积累起很大亏空,而在这样的危机中,只能依赖天生的智慧而不是法令。

江南三个织造,以江宁织造为首,虽然理论上由北京的户部和工部承担原材料购买、机户薪酬,但实际上年年都有亏空,究其原因,套用现在的话语习惯就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各部委”对丝织品的需求并无固定周期和额度,常常会有反复,而织造们面对的是一个受供求关系决定的原材料和劳动力市场,供需之间存在矛盾。

史景迁仔细算了一笔账,在康熙帝最终接受曹寅和李煦的意见,从1708 年起用盐务的资金来补贴纺织之前,维持两个纺织部门的运转每年要大约二十三万两银子,这笔钱最初是由省里库存提供(原则上地方行省要向中央户部解银,作为地方缴纳给国家的税赋,织造从省里拿钱,相当于户部的间接支付),而到了1708 年以后,这笔钱完全来自盐税。

这意味着,手操国家赋税盈余,曹寅和李煦可以有足够的自由空间加以腾转挪移,只要到时候把承诺皇帝主子的那部分银子上交即可,但是在不精于数字化管理的中国古代,一线官员的上下其手,远在北京的皇帝即便心知肚明也鞭长莫及。

曹寅和李煦这样的操纵能带来很大的利润,但是风险也很大。为了维持织造任上的开支,曹寅每年从盐税的盈余中借了二十三万两银子。

这是一种大风险的投机活动,它危险地依赖于对现状的维持。在曹寅的一生中,他能够使情况成功地维持下去,但是当他于1712 年夏碎死后,织造的款项已经支付,而他任巡盐御使期间的盈余还没有收到。因此他留给儿子一笔欠官府超过三十七万三千两银子的债务。

李煦的计划和曹寅1708 年的计划,意味着在没有购丝指令的时候将纺织的收入挪为私用,可以被称为半官方的投机,而织造们至少是在皇帝默许的情况下操纵着官方的资金,如果他们能将节省下来的国库的钱作为报答的话。

在这里,官府也扮演着一个官方高利贷者的角色,纵容省级的官员进行私人的投机活动。曹寅在1701 年向内务府借了三万三千三百三十二两银子,并于八年后如数归还,且明显地没有支付利息。1700年李煦向国库借了十万两银子用作个人的花销,而对于这笔巨大的数目,十年间他要偿还每年一万一千两银子的本息。 就是说,利息是百分之十。但是皇帝对这样的操作不感兴趣,因为在询问究竟是该将钱还到内务府还是江苏省的国库时,康熙只是让苏州、江宁和杭州的三位织造“自己商量着办”。

曹寅死后,李煦用每年的盐政盈余替这位妹夫还债。据李煦给康熙密折中所总结的,曹寅盐务欠款二十六万三千两,这个数字现在应该增加到三十七万二千两。这个盐务亏空额,使曹寅欠款额可以整个计算出来。1712 年报告的江宁织造亏空九万二千两,此外还有挪用盐款以填补的十万两亏空。还有康熙了解到并退还给曹寅之子曹頫以偿还私家欠款三万两银子。因而,曹寅死时的债务估计达六十万两。

康熙让李煦将以后数年盐税余款用来偿还全部亏空。这些债务最后在1717 年8 月,也就是曹寅死后五年才全数偿还,李煦这时已经担当了八任巡盐御史。虽然,康熙看来对公家的亏空问题不那么在意,但却显示出对曹家真实经济状况的特别关注,在一件曹頫简单报告粮价和气候的奏折上,他有如下朱批:“你家中大小事为何不奏闻?”

曹頫并未完整地向康熙汇报曹家家产状况,但在李煦怂恿下,他向主子请求一个购买铜筋的差使,承诺可以盈余大笔银钱,并拿出其父曹寅曾八年主持购买铜筋事务,没有任何亏空和拖欠作为自己能够胜任的理由。

皇上的朱批非常明确:此事万万不可。朱批原话:

“以前你父亲没有亏空是因有两淮盐税的钱,此事怎可交给你?日后你将深悔之。”

知奴莫若主,家奴们的小算盘,康熙洞若观火,但也真真是出于对“包衣老奴”曹家的体恤,没让曹頫一下子陷进去。

但是,曹家的败亡是注定了的。

树倒猢狲散

康熙死于1722 年12 月,李煦几乎即刻就被撤去了“苏州织造”一职。这对曹家而言,是在新朝的不吉利的开端。无可否认,李煦的去职意味着旧的秩序已经变了。

雍正的一些对人对事的态度,对曹家大大不利。作为一个法家式的人物,他对家奴严厉控制,常常对包衣表现出公开的轻蔑,他视包衣为卑下、不诚实、不听话的。他看轻织造职位的重要性,以为不过是听得些流言再做传报而已。他觉得一个巡盐御史“但清楚钱粮”。他对地方上的财政状况非常关切,尤其是曹家三代经营的江宁织造所在的江苏,它的经济潜力巨大,然而却一再亏空。

于是雍正下决心整顿钱粮赋税及吏治,雍正初年曹頫和李煦的灾难是很好的例子,体现出这位新皇帝如何审查,并摧毁那些他认为无能的人。

曹頫垮台的直接原因,几乎肯定是一件呈给雍正的奏折中报告了他的行为,这惹得雍正大大不悦。1727年2月8日,时任两淮巡盐御史的噶尔泰呈递了一件奏折,报告各类地方官员的能力所涉及的范围,从盐商的儿子们到江宁和扬州的知府们,直到省级布政使和按察使。曹頫排列在第三,噶尔泰这么写道:

“访得曹頫年少无才,遇事畏缩。织造事务交与管家丁汉巨料理。臣在京见过数次,人亦平常。”

在这段边上,雍正在行间作了两段朱批,曹頫的名字旁是:“原不成器”。“人亦平常”一句边上是:“岂止平常而已?”如果呈递的是这样的一件奏折,而皇帝仔细读过后且同意奏报人的判断,那么所言及的为官者的仕途,无疑便很危险了。

曹頫于雍正五年(公元1728 年)1 月被撤职,同时杭州织造孙文成亦去职。撤职的正式理由是曹頫的欠款亏空。然而这些亏空究竟是曹寅遗留下来的,还是曹頫自己没有及时将钱款解递户部,或者是曹頫向宫中供应丝织品欠下的,没有明确指明。在这些指控之外,还得加上雍正所认可的噶尔泰对他的无能的攻击。

曹家覆没的更多详情不为人知。进一步的线索或许来自《红楼梦》,然而也没有直接描写,因为曹雪芹在完成小说的结尾部分之前就去世了。小说中仅仅暗示家族成员犯了死罪,一方面官司失败,另一方面与地方上的几大权贵家族一起垮台了。

雍正六年初夏,曹雪芹随同祖母、母亲等全家老少,由南京回到北京,住在崇文门外蒜市口的曹家旧宅,开始了穷困潦倒的悲凉生活。这一年,曹雪芹刚18岁。经历了生活中的重大转折,曹雪芹深感世态炎凉,于是蔑视权贵,远离官场,过着贫困如洗的艰难日子。晚年,曹雪芹移居北京西郊。生活更加穷苦,“满径蓬蒿”,“举家食粥”。即便如此,他仍苦心孤诣地撰写和修订《红楼梦》,“批阅十载,增删五次”。

乾隆二十八年(公元1763年),曹雪芹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到了这一年的除夕(1764年2月12日),终于因贫病无医而逝世,享年四十八岁。

至此,“赫赫扬扬,将及百年”的曹家黯然谢幕,它曾经有过的辉煌和凄凉的晚景,不入正史。家族成员,即便是曹寅的人生事迹,其一鳞半爪的讯息仅散见于当时亲戚朋友的诗文、日记,至于其后人,尤其是曹雪芹,连真名和生卒年月都是当代学者披沙炼金般考证而来。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报-书评增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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