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从“治乱”转向“提质” 挑战更大、任务更重

姜鑫2023-05-27 11:34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姜鑫 5月27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年会暨2023中国上市公司峰会在北京举行。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在峰会上讲话时表示,当前,上市公司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压力与挑战不小。部分上市公司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面临新的挑战,经营压力加大,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容易“死灰复燃”,这些无疑会增加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难度。

据王建军介绍,目前A股上市公司超过5000家,占全国企业数量不足万分之一,但却汇聚了“大而优”的行业龙头和“小而美”的细分市场冠军,在科技创新、吸纳就业、稳定经济等方面发挥着“压舱石”作用。2022年上市公司实现增加值18.23万亿元,占GDP的15.1%;合计贡献税收4.79万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额的28.7%,较3年前提高5.8个百分点;提供就业岗位超过2900万人,支付员工薪酬6.24万亿元,上市公司日益成为国家和居民财富的重要创造者。2022年,上市公司克服多重不利因素冲击,实现营业收入71.53万亿元,净利润5.62万亿元,分别是3年前的1.35倍和1.31倍,展现了我国经济的活力和韧性。履行社会责任方面,2022年度分红派现首次突破2万亿元,同比增长17%。践行ESG理念,逾1700家公司单独编制并发布2022年ESG相关报告,较上一年大幅增加。

王建军表示,在上市公司规范性稳步提升的同时,上市公司引领创新作用日益突出。随着注册制改革的全面落地,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多套标准并行,更多具备高质量发展潜质的创新型企业获得资本市场支持。2022年,上市公司研发投入达1.66万亿元,占全国研发支出的五成;高技术制造业上市公司研发强度达6.71%,大幅领先全国平均水平;累计披露专利数量占全国专利数量的近三分之一。上市公司在一些关键技术领域实现重大突破,原创技术不断涌现,在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更加凸显。

王建军称,当前,上市公司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压力与挑战不小。一方面,世界正处于新的动荡变革期,地缘政治格局充满变数,逆全球化思潮泛滥,美欧银行风险事件频发,全球金融市场波动加大,输入性风险不容小觑。另一方面,我国经济恢复态势良好,但需求不足、预期不稳问题仍然突出,一些领域还存在不少风险隐忧。在此背景下,部分上市公司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面临新的挑战,经营压力加大,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容易“死灰复燃”,这些无疑会增加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难度。

在王建军看来,上市公司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质量,体现着中国经济的成色。去年底,新一轮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启动实施,工作重点从“治乱”转向更深层次的“提质”,挑战更大、任务更重,必须克服困难,多管齐下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要固本强基,构建好用管用的法规制度体系。经过前期的整合,上市公司监管制度“数量”大幅精简,但仍然存在法规体系不够健全、规则层级不尽合理等问题,制约了相关制度的作用发挥,这迫切需要在提升制度规则“质量”上下功夫。要科学设计监管法规体系,有效衔接《公司法》《证券法》,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通过“补齐一批、修改一批、理顺一批”,对现有规则进行整体性重构,不断提升上市公司监管法规的体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要聚焦问题,规范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良好的公司治理和规范的信息披露是高质量上市公司的重要标志,也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抓手。要大力抓好公司治理监管,以最佳实践案例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成效提升活动,强化“关键少数”治理意识,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健全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常态化机制,积极引导各类主体有效参与公司治理,推动上市公司治理再上新台阶。同时,完善全面注册制下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信息披露一致性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打造更加公开、透明、可信的上市公司。

三要树牢导向,培育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既要抓好增量优化,也要抓好存量提升。要推动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严格把好市场入口关,不断增强制度适应性,引导市场资源更多向科技创新企业倾斜,更好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制度安排,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发展壮大。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加强与国资委、地方政府等的合作,落实新一轮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部署,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竞争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支持民营上市公司发展壮大,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深化分类监管,巩固风险公司压降成效。严格退市监管,持续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

四要惩防结合,从严打击财务造假。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的一大顽疾,不仅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也影响上市公司整体形象,必须从严惩治。未来将健全防范打击财务造假的长效机制,针对严重舞弊、资金占用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强线索发现、检查、处置的全流程监管。强化财务造假案件的行刑衔接,加大对“关键少数”和中介机构的立体化追责力度,对参与造假的其它主体一并纳入打击追责的范围,打破造假的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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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新闻部资深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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