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型“抢人” 扫除农业人口进城后顾之忧

丁文婷2023-07-19 21:35

经济观察网 记者 丁文婷 与过去城市之间“抢人大战”以高学历人才为目标不同,浙江近日发文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发力。

7月中旬,浙江省政府发布的《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引发关注。

《实施方案》中,“进一步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渠道”提及:全省(杭州市区除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统一,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落实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及配偶等直系亲属随迁政策。杭州市区进一步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逐步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到,推行全省范围内社保缴纳、居住时间等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逐步拓展到长三角区域内累计互认。

华东师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曾刚表示:“浙江省是中国最早的共同富裕示范省,通过这个方法,能够缩小浙江省内各个城市之间、城乡之间的收入水平差距。”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也在放开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中明确,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这实际上扫除了农业人口进城的后顾之忧。”曾刚表示,在过去,浙江大部分农民是不愿意把户口迁到城里去的,因为很多地方都有土地经营收益、村集体企业收益等,这部分收入会分给当地有户籍的农民,按人数计算。此次方案从政策上将农民的利益固定下来了。

曾刚认为,该方案也能为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提供一个好的前提,原本一些农业人口不在当地生活,但挂着户口,“农户分离”会导致土地整理、乡村面貌的改造等受到影响,经济活动规范管理和规模化经营都存在困难。而人和户口都从农村转移了,农村土地的承包权、使用权的转让,包括规模化经营就有基础了。

“这样一种城镇化进程,能够提高现在农村资源的转化利用效率,增加政府税收。”曾刚认为,可以把增加的收益拿出来,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的资金问题。

另外,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里,也支持了城市化的发展。曾刚表示,城市要达到一定规模后,才更有效益。

《实施方案》中明确,到2027年,浙江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从2022年的73.4%提高到76%,农业转移人口人均收入增长要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基本同步,全省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数从2022年的36.3万套(间)提高到120万套(间),全省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从67%增加到80%等。

浙江并不是首个推出此类举措的省份。

2021年1月,江西省宣布全面放开全省城镇落户条件,全面取消城市落户限制;同年6月,湖北省也取消了除武汉市外全省其他地区落户限制。

曾刚告诉经济观察网,《实施方案》是2016年《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的地方性细化,未来全国范围内,还将会有更多省份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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