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险企喘口气 偿付能力监管指标调整

姜鑫2023-09-16 09:01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姜鑫  升级近两年后,保险行业的核心监管体系“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C-ROSS,以下简称“偿二代”)二期正在进行第一次优化。

9月10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不调整偿付能力红线的前提下,在最低资本要求、股票投资风险因子等方面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

在保险行业整体偿付能力连续六个季度下滑,以及多部门密集出台呵护市场政策的当下,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偿付能力监管的“松绑”正逢其时。对于经历2022年以及2023年资本市场波动使得偿付能力相关指标承压的险企来说,此时政策的优化无疑会带来喘息机会。

据保险业内人士预测,随着差异化调节最低资本要求、优化业务资本计量标准等政策的调整,保险行业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会有所提升,特别是对于资产体量较小的中小公司有望释放十几个百分点的空间。

新规实施后,即将披露的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会出现变化,此前因权益市场震荡而面临净资产下滑的险企也将节省和规避部分用于“保障”偿付能力充足的财务再保险成本。

同时,权益投资风险因子的调整也将增量险资入市空间进一步扩大,但对于资产配置各不相同的保险公司来说,其影响也有所差异。但入市信心几何,市场似乎仍然在等待。

偿二代二期实施两年后迎调整

偿付能力反映了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通俗讲是保险公司兑现保险合同责任的能力。偿二代于2016年正式落地,采用国际成熟的“三支柱”监管框架,并以“风险导向”为基本原则建设。

随着我国金融保险行业的内外部经营环境、业务模式和风险状况不断变化,保险市场和偿付能力监管迎来了新的风险和挑战,偿二代工程亟须调整和优化。为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提升保险业风险管理和风险抵御能力,原保监会于2017年9月启动了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并于2022年第一季度起全面实施。

随着“偿二代”二期工程的实施,资本认定更严格,所有资产穿透计量风险,加之近两年资本市场的波动,保险行业的偿付能力面临挑战。

近五年,保险业偿付能力出现了明显的下滑趋势,除2019年出现了小幅上涨外,其余年份都逐年递减。国内保险公司的风险综合评级在近五年内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调,2021年A类公司由2017年的108家减少至91家,而B类公司由2017年的57家增加至75家,C类和D类合计从2017年的3家增加至12家。

2022年偿二代二期实施后,这一数字发生了更大的变化:当年,风险小的A类公司49家,风险较小的B类公司104家;风险较大的C类公司(即中风险公司)16家;风险严重的D类公司(即高风险公司)11家,C类、D类公司合计达到27家。

对偿二代监管指标的调整也成为保险行业的共同心声。此前,监管已经就偿付能力监管的难点向业内进行“摸底”,关于监管指标的调整也向业内征求了意见。

多维“松绑”提升偿付能力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在保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50%监管标准不变的基础上,根据保险行业发展实际需要,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

《通知》的十条内容,主要覆盖差异化调节最低资本要求、优化业务资本计量标准、调整部分风险因子三个方面。

差异化调节最低资本要求方面:要求总资产100亿元以上、2000亿元以下的财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总资产500亿元以上、5000亿元以下的人身险公司,最低资本按照95%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总资产100亿元以下的财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总资产500亿元以下的人身险公司,最低资本按照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

根据相关规定,偿付能力充足率=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最低资本。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是指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保险公司为吸收资产风险、承保风险等有关风险对偿付能力的不利影响而应当具有的资本数额。为了确保偿付能力达标,保险公司需要不断补充资本,使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相匹配。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总资产超过2000亿元的财产险公司只有人保、平安和太保三家,再保险公司只有中再寿险;总资产超过5000亿元的人身险公司仅有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保寿险、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太平人寿、人保寿险7家。这也意味着,除上述公司外,通过差异化资本监管,大多数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将有所降低,进而偿付能力也将获得改善。而在改善幅度上,中小型险企尤为明显。

《通知》还优化了资本计量标准:将保险公司剩余期限10年期以上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的比例从目前不超过35%提高至不超过40%,鼓励保险公司发展长期保障型产品。

平安证券研报显示,“偿二代二期”2022年起正式实施,对资本认定更严格,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普遍下降;其中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单剩余期限,对保单未来盈余进行资本工具分级”,10年期以上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的比例不超过35%,超限金额确认为资本性负债。“偿二代一期”保单未来盈余全额纳入核心资本,因此人身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降幅更深。

平安证券称,今年上半年居民保本储蓄需求旺盛,除增额终身寿险外,储蓄型产品大多以3年期交产品为主力,二者在总新单中占比分别23%、5%。比例上限提升至40%后,人身险公司核心资本和实际资本有望增加、偿付能力充足率压力将得到缓解,同时也将引导行业更注重长期业务发展、回归保障本源。

“估计中型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提高12%左右,小型公司提高18%左右”,对于最终提升结果,一位精算师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

股票风险因子调整背后

在市场热盼长期资金入市的当下,《通知》对制约保险公司的风险因子进行了松绑。

《通知》明确,对于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风险因子从0.35调整为0.3;投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风险因子从0.45调整为0.4。2011年开闸获批的公募REITs风险也迎来调整,《通知》表示,投资REITS中未穿透的,风险因子从0.6调整为0.5。

同时,为了进一步引导保险公司支持科技创新,《通知》还就保险公司投资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股权进行赋值,风险因子赋值为0.4。保险公司经营的科技保险适用财产险风险因子计量最低资本,按照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

权益资产价格风险最低资本=风险暴露*风险因子=风险暴露*【基础因子*(1+特征因子)】(风险暴露通常就是资产账面价值),风险因子调整后,权益资产的风险最低资本消耗也将降低,这也将在不加大资金占用的情况下进一步释放险资进行权益投资的配置空间。

但对于资产配置各不相同的保险公司来说,其对投资端的影响也不尽相同。例如一家资产不足500亿的中小型寿险公司投资负责人介绍,结合公司的资产配置情况,预计可降低权益价格风险最低资本不到4亿元,提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总裁于泽表示,以人保投资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为例,最低资本将下降16亿元左右。

上述投资负责人还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除这一变化之外,关于公募REITS和股权投资的影响较为有限。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为了改善偿付能力而进行资产配置调整(减少权益资产占比)的行为也有望得到缓解。

上述投资负责人称,随着房地产类信托等非标资产以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信用风险的频发,不少保险公司在进行资产配置时会选择规避信用风险,由于保费不断的增长,需要配置的资金更多地进入到了固收和权益市场当中,这也使得保险公司承担了更大的市场风险。而权益资产对资本金的占用更加明显,每当年底季末,不少公司通过改善资产负债管理的量化指标来临时缓解偿付能力压力。

“股票基金类权益资产占用的最低资本比利率债等固收类资产高,在偿付能力披露前夕,将部分权益类资产调整为固收类资产有助于缓解偿付能力压力”,一位中型寿险公司精算部门工作人员对记者解释。

正因为此,这也使得保险公司的投资策略进行调整:“在投资收益考核方面将平衡中短期和中长期的收益目标,并在配置过程中综合考虑战略资产配置与战术资产配置之间的关系,有效跟踪与适当调节权益类资产、另类投资资产等大类投资比例,同时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上述投资负责人表示。

在行业面临诸多不确定性的当下,《通知》的下发着实令不少偿付能力承压的险企喘了口气。但摆在更多公司面前的,仍然是增资难问题,“如果股票市场不再波动,预计中小保险公司还能再撑半年到一年的时间。”上述精算从业人士表示。

保险公司补充资本的渠道主要包括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近两年来,随着监管的趋严,保险公司实现外部融资的并不多,增资、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公司屈指可数,周期也较长。而不少中小保险公司经营亏损或利润低,补充内部资金匮乏。中小险企的健康发展之路仍然任重道远。

 

金融机构新闻部资深记者
关注证券、新三板、保险行业与上市公司相关领域。擅长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