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与夜孰长

周泽雄2023-12-15 14:11

周泽雄/文 将胡适与鲁迅进行比较,蔚然已成一项庞大的文章产业。胡适曾告诫吾人警惕“正义的火气”,不过,鉴于鲁迅的文字性情天然携带着高能量的激情,故此类比较,往往还会引爆不期然的激情,导致“正义的火气”居高不下。拿胡适之长来奚落鲁迅之短,或相反,以鲁迅之出众来映衬胡适之平庸,几可视为此类文章的既定程式。一些作者的思维定势是如此惹眼,好像赞美鲁迅而不拿胡适来祭祭刀,肯定胡适而不拿鲁迅来撇撇嘴,文章就无法开笔。

这是当今书刊上的常规景致,虽然我总是无法将其视为当然。我想,我们总该承认,鲁迅归根结底是一位文人——当然,相当伟大;胡适归根结底是一位民主活动家——当然,也足够非凡。两人作为中国二十世纪不世出的天才,工作领域难免存在交叉,但尽管如此,两人并非同一类型。一名思维及行动里总是包含“鼎之轻重”的建设性学者,与一名萨义德意义上的体制外批评者(即所谓“知识分子一定要令人尴尬,处于对立,甚至造成不快”),在处世态度、思维方式及语言特色上各有侧重,本来就正常不过,且不说两人的性情天赋也毫不相同。所以,拿一方之优来鄙薄另一方之劣,文字做得再鲜活,也可能无济于事,与拿刘翔之速度来鄙夷姚明之弹跳力,性质上属一码事。换位思考一下,法国人整天拿萨特与普鲁斯特进行比较,或美国人忙于拿杜威与海明威进行比较,几乎不可想象。“异类不比”,这是古人(墨子)的开导,他著名的嘲谑是:“木与夜孰长?智与粟孰多?”

关键在于,你是打算做文章,还是做学问。如是前者,不妨“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万事万物,无不可抛入文字火锅,涮上一涮。别说胡适与鲁迅,让“缝纫机和雨伞在解剖台上相逢”,也不失为笔墨快事。在《一头特立独行的猪》里,王小波就尝试拿猪与人进行比较,成效斐然,猪虽然不会因此咸鱼翻身,从此弃猪槽而奔广漠,人则实实在在地遭到了讽刺,窝窝囊囊地在猪前丢了脸。所以,站在做文章角度,在不可比处强行比较,往往还是一种能耐,就算思想和见解上无甚斩获,也能令文字别开生面,顶不济,让阅读过程中横生一道惊艳之光,也是一乐。因此,那些迷恋于胡-鲁优劣的作者倘若属于玩兴浓厚的随笔家一族,热衷于行使“随笔作家的破格权利”(伍尔芙语),喜欢把文字当酒来喝,当球来踢,当棋来下,我没有二话,两只手悬在半空,随时准备为他们的机智表达击一下掌。若否,他们竟然是认真的,他们真的认为,把胡适与鲁迅拉郎配般地搅在一起,“葫芦提”之后,还能让读者受到思想的启迪,事情多半就砸了。

在我眼里,比较法是一个迷人陷阱,天然具有春笋般繁衍趣味的倾向。当趣味如大雾袭来,那些不甚靠谱的作者,就可能迷迷瞪瞪地误把趣味视为见解或思想。比较法易于做文章,而艰于做学问。在燕谈BBS上我说过句极端的话:拿卡夫卡之长来比较曹雪芹,曹雪芹寒碜到家了,拿曹雪芹之长来烛照卡夫卡,卡夫卡也将灰头土脸。要知道两位还同属小说家,可比性相当大。曾读到余光中先生一篇比较龚自珍和雪莱的长文,我对余先生的文章才华及丰沛学养历来充满敬意,但我不得不说,高明如余光中,仍不甚谙熟比较之道,虽然用力甚勤,所比者仍是些支离话题和牵强论据(“两人同年同月出生”之类),欠缺内在肌理。木夜之辩,智粟之争,比比而俱在。

从做学问角度,事先对两者的可比性进行斟酌,是一项必要功课。用做学问的态度做文章,也许失之迂腐,总还不失可敬;用做文章的手法来做学问,洒脱固然有了,是否可敬,还难说得很。若作者一边摇曳着随笔家笔法,一边谋求用这种笔墨噱头来营造学术效果,并在此基础上警醒世人,类似未得陇,先望蜀,则一不留神,还可能堕入左道之域。以我来说,胡适与鲁迅虽然不乏可比处,可一旦作者满足于通过比较来肯定一方,打击另一方,我总不愿再把它视为正经批评。

最后,我得小声检讨一下:很不幸,说鲁迅必提胡适,我也曾微染此恙。虽然自忖还没发展为一种症状,亦得引为深戒。

2008年12月12日

(《望文号脉》,作者周泽雄,湖北人民出版社,2010年1月,定价: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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