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朱华荣:建设面向未来智慧交通的混合现实大科学装置

周菊2024-03-04 22:38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周菊 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3月5日正式开幕。全国人大代表、长安汽车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朱华荣计划提出四项建议,其中关于汽车业的有三项,分别为《关于建设面向未来智慧交通的混合现实大科学装置的建议》《关于完善汽车数据产权立法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完善汽车消费环境,鼓励市场创新,提升新质生产力的建议》。

在《关于建设面向未来智慧交通的混合现实大科学装置的建议》中指出,朱华荣指出,中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汽车生产国和销售市场,伴生海量中国驾驶场景及用户数据,对车辆被动安全、智驾安全、信息安全领域提出更多挑战。未来智慧交通系统中人、车(含自动驾驶汽车、传统人驾车、机器人、飞行器等)、路、云耦合,将伴生极复杂交通场景恶性事故、大规模网络入侵与操控等新风险、新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各汽车强国均已建成或在建集成车、路、云全交通要素在环的未来交通混合现实大科学装置(大型驾乘模拟器),将前述问题在实验室环境中安全、可控地复现、分析与解决。但我国在该领域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诸多问题。第一,中小型装置重复建设,大型装置空白;第二,存量装置软硬件高度依赖国外供应商,自主可控欠缺。

为解决上述问题,朱华荣建议,发挥体制机制优势,以顶层设计推动大装置建设。一方面,建立产学研用融合科研平台,推进大科学装置建设。建议联合多方建立产学研用融通平台,依托平台共建共用国际领先的驾乘模拟大科学装置及配套软件库、场景库,填补国内空白。另一方面,项目纳入国家重点科技基础设施规划,以保障资源投入。

在《关于完善汽车数据产权立法的建议》中,朱华荣提出,当前汽车数据中非个人信息边界模糊,权属不明。其中,《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仅明确了部分汽车数据为个人信息,未明确其他数据的性质;《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不属于个人信息,未明确整车厂对匿名化后数据可否使用;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亦未对汽车数据中非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权属进行明确。

同时,智能网联汽车相关非个人信息的边界模糊与权属不明,将不利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导致车企等不便对相关数据进行合法充分地处理和使用,不利于相关数据由“数据碎片”的分散化向“数据粮仓”的集约化转变,不利于技术和汽车产业发展的提质增效。

针对上述情况,朱华荣建议,一要明确汽车数据中个人信息的界限。车辆自身及零部件工况类数据,道路、天气等与外部环境有关的数据,无法识别到具体个人,应不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而车控类数据及应用服务类数据中的不同数据与个人的关联性存在很大差异,需要从立法层面进一步予以明确。

二要细化汽车数据产权规定,落实车企对汽车数据的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建议进一步在汽车行业落实《数据二十条》规定的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立的数据产权规则,促进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

在《关于进一步完善汽车消费环境,鼓励市场创新,提升新质生产力的建议》中,朱华荣指出,当前汽车消费环境面临多个问题。一,消费者购买汽车时,部分环节仍不支持线上化办理及流转,影响消费体验、办理效率,增加成本。二,国家鼓励数据要素作为生产资料流通,通过数据算法赋能,为消费者带来精准、及时、差异化的消费体验,但因各种因素限制,数据流通并未真正意义上实现。三,部分地方政府对汽车行业制定的政策不统一,或行业部分政策相对缺失,导致消费者车辆使用公平性、品牌竞争公平性、加速保有车辆更新换代受到影响。四,车险业务中间渠道多,保费不一致,消费者投保体验不佳。

为解决上述问题,朱华荣提出四条建议:第一,建议推行汽车消费零售发票电子化,上牌办理流程线上化,实现便民流程办理,提升效率,降低成本;第二,建议审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加快数据流通平台与机制的建立,赋能企业创新消费体验;第三,建议统筹完善汽车行业相关政策,优化汽车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第四,建议推动车企与险企“总对总”合作,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消费者保险购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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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产业报道部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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