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套房产置换来的千万元城投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现在转不出去了!

经济观察报 关注 2025-06-19 17:03

经济观察报 记者 蔡越坤

“原本以为收到城投‘背书’的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后,可以很容易通过二级市场流转出去,没想到目前却‘砸’在了自己手里,很难找到愿意接收的机构或者个人。”6月18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的郭沛向经济观察报记者道出其在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流转过程中遭遇的困境。

据了解,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一般由城投平台开具,可以对外进行转让或抵付债务,是城投平台化解债务的一种新模式。

郭沛向记者展示的10余张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显示,凭证的初始债权人为巴彦淖尔市新东方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东方城市投资公司”),债务人为内蒙古盛祥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盛祥投资公司”),初始登记日期为2023年11月29日,债权付款日期为2028年11月29日。

郭沛向经济观察报记者回忆,2024年4月18日,经朋友介绍,他和家人通过自身持有的房产换取了上述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当时,他们认为这种带有城投机构信用“背书”的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在二级市场上会比较容易流通。然而,现实情况却出乎他们的意料——这些债权凭证仿佛成了“烫手山芋”,很难流转出去。

6月18日,经济观察报记者拨通了新东方城市投资公司的联系电话,就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的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对方表示,该债权凭证的到期日为2028年,目前距离到期时间尚早,公司暂无提前兑付的计划。

房产“换”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2024年4月,郭沛通过朋友的介绍,结识了鄂尔多斯市红杉商贸有限责任 公司(下称“红杉商贸”)的工作人员。天眼查信息显示,成立于2009年,红杉商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

据郭沛回忆,红杉商贸的工作人员向他介绍了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的相关业务。他们提到,可以用房产换取这种凭证,而且这种凭证的收益可能会比较高。

郭沛表示,他手中持有六套房产,部分房产因面积较大难以出手,还有些房产位于海南,由于一直未遇到合适的售价而长期闲置。这些房产2024年的市场估值总计约为650万元。

红杉商贸的工作人员告诉郭沛,可以用这六套房产换取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应收账款债权凭证,这一金额远高于房产的市场估值。这些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后期可以在市场上进行再次流转。红杉商贸还承诺提供回购操作,为其消除后顾之忧。

郭先生一家听到这个消息后,心动不已,决定进行深入了解。

郭沛称,他首先查看了对方发来的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的图片。图片上显示,凭证的初始债权人为新东方城市投资公司,债务人为盛祥投资公司。为了确认凭证的真实性,郭沛前往盛祥投资公司进行核实。盛祥投资的工作人员经过核实后,确认了该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是真实的。

公开资料显示,新东方城市投资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是一家以土地开发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投资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盛祥投资公司是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的一家国有控股企业,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为5.65亿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公共设施管理、基础设施投资及国有资产运营。天眼查信息显示,新东方城市投资公司持有盛祥投资公司100%的股权。

此外,红杉商贸的工作人员向郭沛提供了一份《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流转业务支持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的方案(下称“方案”),该方案显示系由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文件印发,印发时间为2022年9月7日。

该方案指出,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流转作用包括支持企业发展,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降低流通成本、减少债务纠纷等。此外,还有助于工程类债务化解。支持国有企业或相关部门向施工单位开具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用于流转。

这给郭先生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郭沛及家人觉得,盛祥投资是当地的城投公司,信誉应该比较可靠。于是,他们用房产去换取这种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并签署了一份《资产置换协议书》。郭沛说:“一共用六套房产换了1150万元的应收账款债权凭证,这六套房产分别位于海南和包头。”以约650万元评估值的房产置换超过千万元的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收益可观。

郭沛所持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信息显示,在流转过程中,红杉商贸为第一个债权受让人,郭沛紧随其后为第二个债权受让人。

此外,凭证信息还显示,凭证记载的债权已在巴彦淖尔经开区应收账款债权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债权流转须在巴彦淖尔经开区应收账款债权管理有限公司办理登记变更。

天眼查信息显示,巴彦淖尔经开区应收账款债权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盛祥投资公司成员,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上述“方案”指出,应收账款债权管理服务机构对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对申请开具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的申请人的债权进行确认。

在后续流程中,郭沛依照红杉商贸指定的时间节点,配合完成了房产的过户以及公证等相关手续。

进入2025年,郭沛家中突遇资金需求,他计划将手中的应收账款债权凭证转让以换取资金。他以为,凭借城投公司的背书,这种凭证在二级市场上具备良好的流通性。然而,当他真正尝试转让时,却发现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在二级市场上“有价无市”,很难找到愿意接手的买家。

郭沛的遭遇并非个例。2025年6月18日,巴彦淖尔市从事工程行业的王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2022年承接了一些城投工程项目后,也收到了债务人为一家城投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然而,尽管该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于2024年8月份到期,但仍未完成兑付。

难流转背后

郭沛拿着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去联系盛祥投资公司,希望了解更多信息。盛祥投资公司回复称,目前尚未到兑付时间,因此无法提前兑付。

郭沛在与红杉商贸取得联系后,对方明确告知,因为资金紧张,暂时无法对郭沛所持有的应收账款凭证实施回购操作,也无法进行兑付。郭沛在市场中仔细地寻找与打听,发现该应收账款凭证在市场上的流转情况极为不理想,很难找到愿意接手的商户或个人。

针对郭沛的遭遇,经济观察报记者以当地商户名义拨打了新东方城市投资公司的联系电话,工作人员回复表示,盛祥投资是新东方城市投资公司的子公司。盛祥投资与红杉商贸之间则是借贷关系。盛祥投资向红杉商贸提供了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红杉商贸则将这些凭证流转到市场中。

该工作人员称,根据目前的安排,这些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必须等到2028年才能兑付,暂时没有提前兑付的计划。如果持有者希望提前处理,可以联系红杉商贸,了解其是否愿意以折扣方式收购,或者探讨其他可能的解决方案。

记者拨打盛祥投资的联系方式,对方回复表示,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作为一项金融工具,其初衷是解决城投平台的融资问题。郭沛所持的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的兑付,需要等到2028年。

记者以当地商户的身份拨通了红杉商贸的电话。在通话中,红杉商贸方面表示,目前仍可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获取应收账款凭证,但当被问及具体的折扣比例时,对方则表示不便透露。

一位评级行业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城投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的出现,客观而言是一种城投化债模式的创新,但若从根本上无法找到或创造出可靠的偿债资金来源,被高收益吸引而以真金白银去购买债权凭证的投资者,很可能被扯进一场漫长的追债“马拉松”。该人士建议监管部门针对这些真实存在的化债乱象出台切实可行的措施,一方面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针对城投化债提供更多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及相应的支持,避免风险无序扩张。

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研究院研究员王娜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时表示,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流转业务主要是指,经批准组建国有独资应收账款债权管理公司,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参与,核心企业向上下游供应商开具电子债权凭证,将政府及国企等核心企业债务对应的静态应收账款,转换为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记载的,集流转、融资、融货、交易和抵付功能于一体的动态资产。对城投平台而言,通过该模式可盘活存量应收账款、减少债务纠纷;对中小企业而言,通过该模式能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其通过转让、抵付等方式灵活周转。

“不过,相较于供应链票据,应收账款电子债权凭证存在核心企业信用过度扩张、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标准缺失、底层资产披露不足等问题,如部分核心企业一边故意占用上下游企业账款,一边通过关联机构提供融资赚取利差。因此,市场上既有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用于融资的空间和需求,又有将这一凭证纳入统一管理、规范运作的现实需要。”王娜称。

在此背景下,2025年4月,央行等五部门《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 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应运而生。该通知所称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是指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应收账款债务人依据真实贸易关系,通过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向供应链链上企业等应收账款债权人出具的,承诺按期支付相应款项的电子化记录。

王娜认为,这一文件意味着,应收账款电子债权凭证纳入监管框架,配套措施亦在持续完善,应收账款电子债权凭证相关业务将步入规范阶段。叠加国家“一揽子化债”对隐性债务置换及拖欠账款的清理要求(多省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突出“清欠款”)等国家政策趋势,可以预见,应收账款电子债权凭证可回归本质: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支持城投平台盘活资产,借助闭环抵销机制化解三角债,成为地方政府化债的有效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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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部资深记者 主要关注债券、信托、银行等领域的市场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