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讯 7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披露两则处罚信息,云南水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董事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行职责、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资产质量反映不真实、集团客户未纳入统一授信被罚款120万元,对责任人员黄新杰、王耀丙分别处以警告。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镇雄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因贷款管理不尽职被罚款30万元,对责任人员高阳处以警告。(编辑: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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