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8月3日,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应制药”)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现任董事长李能、董事兼总经理游永平、时任财务总监史俊平于8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间,嘉应制药子公司湖南嘉应以资金循环方式向关联方湖南药聚能医药有限公司(实控人为李能)提供短期资金拆借,累计金额达21,9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83%。上述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直至2024年年报中才予以披露,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广东证监局拟对嘉应制药处以警告及150万元罚款;对李能警告并罚款160万元;对游永平警告并罚款100万元;对史俊平警告并罚款80万元。(编辑 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