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信托登记新突破!厦门落地全国“双首单”业务

2025-08-19 10:09

行业动态

8月15日,厦门国际信托完成国内首单信托存续期追加交付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的转移登记,并于同日正式设立国内首单双委托人不动产家庭服务信托,实现了不动产信托登记业务的双模式首单突破。 

其中,“厦门信托-同晖一号特需信托”实现了国内首单信托存续期追加交付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的全新尝试,为国内不动产信托登记、“以房养老”信托及特殊需要信托的发展贡献了“厦门实践”。该信托成立于2023年,由特需家庭夫妻设立,旨在保障未来养老及照料身心障碍孩子。在项目成立之初,委托人就有将房产作为信托财产的意向,但由于当时缺乏不动产信托登记的政策依据而未能实现。

2025年7月,厦门市推出的《厦门市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方案》创新了登记事由,增加了信托存续期间委托人以厦门市范围内不动产追加交付信托财产的情形。这一创新举措使得信托委托人可将名下房产追加装入信托,不仅为特需子女筑起财产防火墙,也为委托人自身养老和子女照料开支提供可持续的房屋租金支持。 

“厦门信托-幸福安享1号家庭服务信托”是国内首单双委托人不动产家庭服务信托。该信托以夫妻双方名下位于厦门市的共有房产作为信托财产,一方面通过对房产出租以获取稳定收益,用于补充委托人长辈的养老金;另一方面约定在孩子成年并满足一定条件后向其定向分配房产。同时,该项目引入财产保险保障,为信托房产提供保险服务。这一设计既充分发挥了家庭服务信托在集合委托人家庭意志、风险隔离、财富保护和分配执行等方面的功能优势,又精准服务于委托人家庭赡养老人、传承家产及管理财富的多层次需求。

厦门国际信托双首单不动产信托登记业务的落地,充分展示了在养老、特需等金融领域的创新成果,体现了信托机制在服务社会治理及民生需求方面的功能优势。

据公司官网,厦门国际信托成立于1985年1月,前身为厦门市政府于设立的厦门经济特区财务公司,股东为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占股80%)、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三家股东均是国有全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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