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据高检网12月15日消息,日前,青海省西宁市委原常委、秘书长、一级巡视员管新民(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管新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管新民先后利用担任西宁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西宁市委常委、秘书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事宜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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