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引流需守规 “说书人土土”因侵权东方甄选被判赔20万元

2026-01-15 13:57

1月15日消息,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就东方甄选诉张某(网名“说书人土土”)网络侵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构成造谣侵权,判令其在多平台公开致歉并赔偿东方甄选20万元,为电商行业流量获取划定法律红线。

造谣引流持续侵权,诉讼期间仍牟利

法院审理查明,自2024年起,张某使用“说书人土土”等多个账号,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小红书、快手等主流平台频繁发布针对东方甄选的相关言论。这些言论包含长期谩骂、侮辱及诽谤内容,通过煽动性表述挑起品牌与公众对立,意图降低东方甄选的社会评价、损害其商业声誉。

值得注意的是,在东方甄选已发布辟谣声明的情况下,张某并未停止侵权行为。更有甚者,法院指出其在案件审理期间仍密集发布短视频,还通过直播讲解诉讼进展的方式引流,直接将争议热点转化为带货盈利的工具,侵权主观恶意明显。截至目前,张某发布的涉案侵权文章和视频已全部下架。

判决明确行业底线,流量变现不可越界

判决书对当下电商行业的流量经营模式作出明确界定:“通过互联网制造或聚集热点吸引流量,最终转化为商业利益,已成为电商行业成熟经营策略,但高效引流不能滋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不良内容。”

法院强调,互联网不应成为靠造谣煽动博取流量的营销之地,更不能让流量主导是非判断。判决要求张某妥善处置已发布的侵权言论,谨慎把握后续发言尺度,与全体网络用户共同维护短视频和网络直播行业的健康秩序。根据判决,张某需在其运营的各平台账号置顶发布致歉声明,持续时间不少于七日,并向东方甄选支付赔偿金20万元。

同类案例频发,合规经营成必然趋势

这并非东方甄选首次针对网络造谣维权。2024年6月,东方甄选“贵州行”文旅直播期间,崔某通过“东坡妹妹”等抖音账号发布“收取七位数宣传费”等不实言论,还谎称持有“沟通原音录音”,相关谣言阅读量超430万次,严重损害品牌声誉。2025年5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崔某公开道歉并赔偿3.6万元。

两起案例折射出电商行业流量竞争的乱象,也凸显了监管层规范市场秩序的决心。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划定红线,禁止直播间运营者进行商业诋毁、虚假宣传等行为,违规者将面临限流、封号等处置。法律层面,网络诽谤信息浏览超5000次或转发超500次即可构成“情节严重”,最高可获刑七年,为造谣者敲响法律警钟。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监管政策不断细化,电商引流必须坚守合法合规底线。靠造谣、诋毁等不正当手段博取流量的模式已然行不通,企业和自媒体应摒弃短期逐利思维,通过优质内容和合规运营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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