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资本论之二】资本“关系本质”的数字嬗变——从物化依附到数据异化

2026-01-15 16:46

作者 余政

引言:生产资料的革命与资本关系的重构

马克思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资本不是物,而是一种以物为媒介的社会生产关系。在工业时代,这种“物”是机器、厂房;而在数字时代,核心生产资料已然演变为数据、算法和算力。这场生产资料的革命,不仅改变了价值创造的方式,更深刻地重构了资本与劳动、平台与用户之间的社会关系,导致资本的关系本质发生了从“物化依附”到“数据异化”的深刻嬗变。

一、理论基石:马克思论资本的关系本质

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对资本本质的剖析,其革命性在于彻底跳脱了古典经济学将资本等同于“积累的劳动”或生产要素的物化视角,而是深刻揭示了其作为一种历史性的、动态的社会权力关系的本质。他精辟地指出资本不是一种物,而是一种以物为媒介的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更具体地说,“资本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它是一种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 这一论断构成了我们理解一切资本形态,包括数字资本的元理论基石

为了阐明这一抽象而深刻的思想,马克思常用生动的比喻和案例。他举例说:“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 这意味着,一台静止的、未被纳入特定生产流程的机器,其本身只是物理存在物,而非资本。只有当它被置于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一特定社会关系下,作为生产资料而与出卖劳动力的工人结合时,它才转化为资本。此时,纺纱机就不再是单纯的劳动工具,而是演变为一种支配活劳动的权力载体。

因此,资本的本质绝非其物理形态(如机器、厂房、原材料或货币),而在于其背后所承载的支配性社会关系,即生产资料所有者对劳动力的支配权。在工业资本主义的典型模式下,这表现为一个清晰且对立的二元结构:一端是掌握物质生产资料的资本家,另一端是除了自身劳动力外一无所有的工人阶级。资本通过购买工人的劳动力,在工厂的时空界限内,通过严格的纪律和管理,最大限度地延长剩余劳动时间,从而完成对剩余价值的剥削和资本的积累。这种关系是权力性的、剥削性的,并且是历史特定的。理解这一点,是我们剖析数字时代资本形态嬗变的理论前提。它让我们能够穿透数据、算法等新兴技术物的迷障,直指其背后重构的社会权力关系。

二、数字时代资本关系的三重升级

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得资本关系在控制范围、控制方式和剥削形式上实现了三重升级。

从“劳资二元对立”到“平台-算法-用户三元控制”

传统工业时代的劳资关系相对清晰、直接。而在平台经济中,关系变得复杂而隐蔽。平台公司凭借其对数据、算法和算力的垄断,构建了一个新型的控制体系:

平台作为组织者和规则制定者,搭建数字市场。

算法作为看不见的管理者,执行着劳动调度、绩效评估和资源分配。

用户/劳动者(如网约车司机、内容创作者)在提供服务和内容的同时,其行为数据也被持续捕获。

这使得控制关系从直接的“资本家-工人”二元结构,升级为更具渗透性的“平台-算法-用户”三元结构。用户往往身兼“消费者”和“生产者”双重角色,但其“数字分身”产生的价值却被平台无偿或低价占有。

从“工厂纪律”到“算法霸权”

福柯所描述的“规训社会”在数字时代被算法推向极致。资本对劳动的控制不再局限于工厂的围墙和时间卡,而是通过算法实现了全时空、精细化的“算法霸权”。

实时监控与量化:如特斯拉工厂,AI系统每秒分析2000帧工人动作图像,进行“动作合规性评分”。亚马逊的仓储系统则通过传感器网络监控工人的行走路径、拣货速度,甚至停顿时间。

行为引导与优化:外卖平台的算法通过动态定价和派单逻辑,无形中压缩骑手的配送时间,引导其选择“最优”路线,实则进行最大程度的劳动压榨。这种控制不再是外在强制,而是内化为劳动者自我优化的压力。

阻隔社会联结:算法设计的竞争机制(如骑手抢单排名)有意无意地阻隔了劳动者之间的协作与联合,使其原子化,削弱了集体谈判的能力。

从“劳动时间剥削”到“行为数据剥削”

剥削的形式也变得更加隐蔽和广泛。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建立在对工人劳动时间的剥削之上。而在数字时代,剥削延伸至用户的一切行为数据。

用户协议下的“圈地运动”:平台通过冗长且复杂的用户协议,利用“默认勾选”等设计,在法律外衣的掩护下完成数据的原始积累和私有化。用户在社交平台创造的内容、在电商平台的浏览记录、在出行软件的地理轨迹,都成为资本增殖的原料。

“生物传感器困境”:劳动者,如美团骑手,其肉身在物理世界穿梭送餐,其行为数据(位置、速度、轨迹)则被实时采集,用于优化算法模型。他们不仅在付出体力劳动,其身体更沦为生产数据的“生物传感器”。平台经济的剩余价值率(如美团的380%)远高于传统制造业(平均140%),揭示了这种新型剥削的强度。

主体性的分裂与异化:用户被迫分裂为“生物自我”(拥有情感、隐私和权利的个体)和“数字自我”(被量化和交易的数据分身)。后者成为资本掠夺的对象,导致深刻的主体性异化。这形成了“数字资本增殖闭环→算法规训与数据垄断→赛博格化劳工→行为数据化与社交痕迹商品化→私有数据资产”的异化链条。

三、数据垄断与“数字封建主义”的崛起

资本关系的数字化嬗变,其最终导向是权力和财富以空前的速度和规模向极少数平台巨头集中,形成一种被称为 “数字封建主义”​ 的新型社会权力结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23年的数据显示,全球1%的主体控制着高达85%的数字资产,这种惊人的集中度远非自由竞争市场所能解释,它根植于数据作为核心生产资料的特殊性及其引发的垄断新形态。

“数字封建主义”​ 这一比喻形象地描绘了当下的格局:大型平台公司如同中世纪拥有封地和庄园的封建领主,它们凭借对关键生产资料(数据与算法)的原始积累和持续垄断,构筑起自己的“数字领地”。在这片领地上,广大的用户、内容创作者、应用开发者和中小企业则沦为不同程度的 “数字佃农”或“附庸”。

首先,数据垄断构筑了极高的、动态的市场壁垒。​ 这与工业时代的垄断形式截然不同。传统垄断可能依赖于规模经济或自然资源控制,而数字垄断具有赢家通吃和自我强化的特性。平台通过其庞大的用户群产生海量数据,这些数据被用来优化算法、提升服务质量,从而吸引更多用户,产生更多数据,形成一个数据驱动的“飞轮效应”,使得后入者几乎无法逾越其鸿沟。此外,平台巨头通过跨界并购(如亚马逊收购全食超市、Meta收购Instagram和WhatsApp)形成生态闭环,将用户牢牢锁定在自己的服务体系内,进一步巩固其领地。中小企业在数字空间中不再是与大企业平等竞争,而是不得不依附于这些平台生态系统(如依赖苹果App Store或Google Play进行应用分发,依赖亚马逊AWS提供云服务),并接受其制定的规则和高昂的“租金”(如高达30%的“苹果税”)。

其次,这种垄断超越了经济层面,演变为一种广泛的社会权力掌控。​ “数字领主”们不仅掌握着经济命脉,还通过其平台规则和算法推荐,深刻影响着信息的流动、舆论的走向、甚至社会文化的塑造。它们能够决定哪些内容被看到、哪些声音被放大、哪些商品被推荐,这实质上赋予了他们一种私有的、不透明的 “算法治理权”​ 。这种权力缺乏传统公权力应有的透明度和问责机制,却对公众的认知、选择和机会产生着决定性影响,从而侵蚀了社会公平和个体的自主性。

最终,“数字封建主义”加剧了结构性不平等和主体性危机。​ 经济上,财富以数据租金的形式源源不断从“数字佃农”(如依靠平台谋生的创作者、司机)流向“数字领主”,而前者创造的绝大部分数据价值被后者无偿或低价占有。社会上,个体在平台面前议价能力微弱,其数字身份、社会声誉乃至生计都高度依赖于平台的规则,导致了深刻的依附性和不安全感。这种由数据垄断所强化的权力结构,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一种新型的社会控制形式,对民主社会的根基构成了严峻挑战。因此,对数据垄断的规制和“数字封建主义”的反思,已成为关乎未来数字文明走向的核心议题。

四、中国实践的探索:重构关系,弥合分裂

面对数字资本关系带来的异化与分裂,中国的治理实践进行了一系列旨在重构生产关系、弥合主体性利益分裂的探索。

混合所有制改革,构建利益共同体:中国联通、东航物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员工持股(东航物流核心员工169人通过持股平台持股10%),尝试构建“国家-资本-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使劳动者兼具“生产者”和“所有者”双重身份,缓解劳资对立。

数据确权制度创新,破解平台私有制垄断:深圳数据交易所实践《数据二十条》,推行数据资产凭证“三权分置”(数据资源持有权归提供者占70%、加工使用权归平台占20%、产品经营收益权中政府税收占10%)。这为数据要素的社会化利用和收益共享提供了制度基础,旨在保障原始数据生产者(用户/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北京试点的“数据资产入表”机制,使企业数据资源可计入资产负债表,2024年首批12家企业资产增值超180亿元。

算法监管,嵌入人本干预:国家网信办出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禁止算法歧视,要求建立人工复审通道。这标志着对“算法霸权”这一新型资本控制形式的直接规制,试图在自动化运动中重新嵌入人的价值和判断,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

结语

数字时代,资本的关系本质在技术赋能下完成了深刻嬗变。控制范围更广、方式更隐蔽、剥削形式更多元,导致了严重的主体性分裂和数据异化。然而,技术本身也具有双重性。中国的实践表明,通过制度创新(如混合所有制、数据确权)和有效监管(如算法治理),有可能对资本关系进行引导和重塑,朝着更加共生、共享、人本的方向发展,为在数字空间中重建人的主体性和尊严探索可行路径。这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关乎数字文明未来走向的重大社会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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