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某武等人“网络开盒”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事实如下:
2023年至2025年间,林某武、王某康、刘某彪、孙某恒分别通过加密通讯工具等互联网渠道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后以虚拟货币收款等方式出售牟利。经查,林某武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据6亿余组;王某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据3亿余组;刘某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共计1500余万组;孙某恒非法获取他人住宿信息数据共计400余组、其他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共计900余组。
2025年间,林某武、王某康、王某将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搭建“社工库”网站,经查,该网站数据库中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1.7亿余组,行为人利用网站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1300余次,网站访问人次共计10余万次。
2.林某武等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犯罪事实如下:
2025年间,林某武、王某伙同他人,利用境外加密通讯工具设立群组,担任群组管理员,在群组中发布针对他人侵犯隐私、谩骂侮辱等违法犯罪信息。经查,该群组成员共计2000余人。
2025年间,孙某恒作为前述群组管理员,将群组内侵犯隐私等违法犯罪信息,通过境外加密通讯工具向其他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通讯群组发布。经查,其他相关群组成员共计10万余人。
2022年至2025年间,刘某彪担任境外加密通讯工具群组管理员,在群组中发布侵犯隐私等违法犯罪信息。经查,相关群组成员共计1.8万余人。
强化取证和审查工作。北京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即同步介入,构建“检察+技术+行政”多元协作机制。
2025年10月,北京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林某武等5人提起公诉。
公民信息安全是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民生安全之一,“社工库”“开盒”犯罪严重危害公民合法权益,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环境,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法严惩此类犯罪既是对公民人格尊严及网络安全的司法守护,也是构建法治化网络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检察机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煽动网络暴力的犯罪行为,积极促进构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工作机制,通过与多部门开展多元协同履职、线索信息共享,依法打击非法数据传播站点、群组及非法数据传播源头,阻断了非法数据的跨境传输、蔓延。
面对犯罪分子通过黑客技术、境外加密通讯工具、虚拟货币和结构化煽动网络暴力的新型犯罪复合行为,及时总结类案“经验法则”和“规则之治”,形成电子数据的信息化侦查、实质化审查、数据分类认定方法,为类案办理探索出行之有效的路径。同时,通过新闻宣传等多种方式,树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理念,实现了惩治犯罪、保护民生、推动治理、警示教育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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