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政法委、财政部负责人就《关于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经观智讯2026-04-08 17:30

经济观察网 4月8日,司法部、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政法委、财政部负责人就《关于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2025年12月30日,司法部、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政法委、财政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司法部、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政法委、财政部负责人就《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的出台背景。

答: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社会治理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作出明确部署。司法所是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力量。目前全国有3.9万个司法所、17.3万名工作人员,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在促进基层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方面承担重要职责,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社会治理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对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提出新课题新要求。为充分发挥司法所作为基层法治工作机构的独特优势,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服务保障高效能基层社会治理,司法部、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政法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意见》,对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问:《意见》制定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意见》制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三点: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司法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回应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坚持系统观念,注重把握司法所与其他基层单位的关系,提出符合实际的措施。

问:《意见》对“十五五”时期司法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出了什么目标?

答:《意见》提出,用5年时间,把司法所打造成促进基层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坚强阵地,司法所基层依法治理职能发挥更加充分,服务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更加有力,防范化解基层矛盾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水平有效提升。

问:《意见》提出了哪些工作任务措施?

答:《意见》提出了11个方面具体任务措施。一是加强司法所党的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发挥司法所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司法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正确方向。二是突出法治功能。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基层单位,要推进基层依法办事,助力基层“三治”融合,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基层依法治理,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三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依托司法所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及时稳妥解决群众关切和诉求。四是预防化解风险隐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风险排查化解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有关群体服务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稳定。

问:如何保障《意见》确定的工作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答:司法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点多、面广、任务重,需要强化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有关部门支持司法所依法履职,助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二是加大支持保障。加快分类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司法所装备保障,完善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强化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司法所长,常态化组织县(市、区)司法局党员、干部到司法所为群众提供服务,加强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建设等。四是注重工作实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鼓励司法所开展工作创新,把各项工作做扎实、做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