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据高检网4月14日消息,日前,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阿英德(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阿英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阿英德利用担任海西州大柴旦行委发展改革经济和统计局局长,海西州大柴旦行委副主任、工委委员和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德令哈工业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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