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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1:41

经济观察报记者 王雅洁
2026年3月底,一家电力央企财务部开了一场专题会。议题只有一个:财政部在3月24日发文把电力央企利润上缴比例从20%提到35%之后,2026年新能源投资的资本金缺口怎么补。按照新比例,今年仅利润上缴一项,就要比去年多缴数十亿元。
3月24日,央企利润上缴制度迎来近二十年力度最大的结构性调整。财政部一纸文件将电力、石油石化等核心资源型央企的税后利润上缴比例从20%提升至顶格的35%。
一名国资委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这是2007年重启央企利润上缴制度以来,立足国资国企改革全局,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旨在引导企业更加聚焦主责主业和高质量发展。
连日来,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了石油、煤炭、电力等多个行业的央企人士发现,新政落地后,企业的关注点高度集中在三个关键词上:负债、投资、并购。
经济观察报独家获悉,为精准平衡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有关部委正在研究探讨针对此次调整的差异化、动态化比例调整与豁免配套机制,旨在从顶层设计层面更精准地护航企业转型升级。
投资逻辑之变
老周供职于上述能源央企的投资管理部门,他对经济观察报表示,财政部把石油石化直接纳入35%顶格上缴,对我们这种资源型央企的投资逻辑产生了直接影响,促使自己所在企业,必须重新审视投资盘子里每一分钱的使用效率。
2025年,老周所在的集团资本支出约在1500亿元上下,其中勘探开发板块占据了近一半的份额。按照集团合并报表口径税后利润处于300亿至400亿元区间的规模计算,以前按20%上缴,要缴数十亿元。现在按35%上缴,一年需多缴的金额超过50亿元。
这笔钱不是小数。
以具体项目为例,一项位于西北地区的炼化一体化项目,总投资规模接近300亿元,分几年逐步投入,年均需投数十亿元。另一项位于内蒙古的大型煤化工升级示范项目,总投资亦超200亿元,年均投入需数十亿元。一年因上缴比例提升而多缴的这部分利润,大致能够覆盖上述其中任何一个重大项目的年度投资额度。
老周所在企业,内部最近的讨论核心就三个问题:哪些项目必须保?哪些能缓?哪些要砍?老周告诉记者,投资部门之间的博弈最激烈。有人认为,管国内上游项目,坚持“西北这些项目关系到国家能源安全,不能缓,要想办法融资”;还有人认为“海外项目周期长,现在投了也看不到回报,不如先缓一缓”;财务部则警告“上缴比例提高后,负债率压力大,不能再大规模举债投资”。
最终该企业内部达成的共识是:“战略优先、效益导向、分类施策”。
具体来说,必保项目包括国内油气增储上产项目、绿色低碳项目、高端新材料项目,可缓项目包括海外非核心勘探项目、国内非战略的成品油扩产项目,必砍项目则是投资回报率低于一定标准、建设周期过长、市场竞争激烈的项目。比如该企业原计划在华东地区新建的一个炼油项目,因回报率预期不够理想,被直接叫停。
老周说,现在能源央企的经营与考核的底层逻辑已经变了。以前企业是规模优先,多建炼油厂、多扩产能,靠规模效应赚钱;现在是质量效益,从粗放投资转向精益投资。
具体有三个变化。老周举例,首先是投资优先级重构,国家战略项目高于高回报项目,高回报项目高于低风险项目,低风险项目高于规模扩张项目。其次是投资节奏动态调整,不再“年初定死全年计划”,而是按季度、按半年评估,根据利润上缴情况和市场变化灵活调整。还有投资来源多元化。以前企业靠利润自留和银行贷款,现在要更多地引入社会资本、产业基金。
目前,老周所在的企业,暂停了几个非战略项目,推迟了几个重大项目。同时优先保障战略项目,并追加了投资。
老周说:“我们的目标很明确,短期保能源保供,中期抓绿色低碳,长期攻高端制造。虽然压力很大,但只要把钱花在刀刃上,熬过这两年,企业的投资质量会更高。”
投资收缩与精益化只是硬币的一面,当手头可支配利润变少,企业的海外并购与产业链整合策略也必然随之重塑。
并购逻辑之变
与上述能源央企面临的压力类似,一家煤炭央企的董秘,最近也陷入了一场关于“买不买”的争论中。
财政部3月24日那纸政策文件下来,把煤炭央企直接划入35%顶格上缴,这促使上述煤炭央企整个集团在审视海外布局和产业链整合时,必须采取更加审慎和稳健的策略。
该董秘所在集团2025年归母净利润约为数百亿元规模,以前按20%上缴利润,自留利润空间较大。现在按35%算,可支配利润直接减少数十亿元。
“你知道这笔钱对我们意味着什么?”他问记者,“2024年我们在海外谈的那个年产数千万吨的合资煤矿,总投资超过2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超百亿元,分几年投入,每年投入需数十亿元。现在一年多缴的这笔钱,差不多刚好把这个海外大项目的年度投资给‘吃’掉了。”
在新政之前,该董秘把这家煤炭央企的海外并购逻辑概括为“三板斧”:海外资源“近邻优先、抄底优质、控股为主”,首选印尼、蒙古、莫桑比克这些“一带一路”沿线、离中国近的地方,专挑周期底部“抄底”,要么100%收购,要么控股51%以上;产业链整合“煤电化运”闭环,收购集团内部或地方国企的优质煤矿,自建铁路、港口、船队,下游收购电厂、投资煤化工;典型案例是印尼的大型项目,模式是合资公司,我方出资占大头并控股,探明储量可观,内部收益率超过10%,投产后预期回报良好。
该董秘说:“项目可研、尽职调查全做完了,就等上董事会批。结果新政来了,我们犹豫了。”
3月24日,上述政策文件公布后,这家煤炭央企的投资部、财务部、海外公司、董事会出现了一些分歧。
比如,“激进派”来自投资部和海外公司,认为能源安全是国之大者,煤炭是压舱石,海外优质资源不能停,方案是加杠杆、多贷款,或者引入社保、养老基金做战投。
“稳健派”来自财务部和董事会,认为现金流安全第一,负债率红线不能破,方案是所有非必需的海外并购全部暂停、暂缓,把钱用来还债、降杠杆。
“折中派”来自战略部和董秘办,认为完全不出去不行,乱花钱也不行,要战略收缩、聚焦核心、小步快走,方案是放弃控股大项目,转向参股优质项目、技术输出、运营托管。
在该董秘看来,未来集团可行的路径是,收缩全面战略,海外并购从进攻转为防御,产业链整合从外延扩张转为内部深耕。
该董秘已经从项目决策中,感受到了并购逻辑的变化。
第一个是印尼的合资煤矿大项目,集团原计划近期签约,总投资规模超百亿元,集团承担其中大部分资本金。新政出来后,投资部部长拍着桌子说“这是难得的好项目”,财务总监认为集团一年少了几十亿元可支配利润,资金压力巨大,贷款会把负债率推到警戒线附近,风险谁来承担?
该董秘说,董事长最终批示“非国家战略刚需,暂缓”。该集团已经尝试跟印尼方委婉地进行沟通。
在该董秘看来,现在做任何投资决策的底层逻辑,跟以前不一样了。以前是“资源储量最大化”,有煤就买,越大越好。现在是“资本回报率最大化”,内部收益率低于一定门槛的项目要看紧钱袋子。以前是控股为王,必须自己说了算,现在是现金流为王,参股、合作、输出技术,只要能赚钱、不占用本金都行。
负债逻辑之变
一家电力央企财务部的一名管理人士表示,根据国资委对工业类央企的资产负债率监管要求,自己所在企业,在发展中必须更加注重资产结构的优化与债务边界的把控。
该管理人士算账:电力是万亿级重资产,每年资本开支1000亿元到1500亿元,按行业惯例,项目的资本金为20%到25%,债务为75%到80%。以前每年自留168亿元,能当至少100亿元资本金,撬动400亿元到500亿元项目;现在自留只剩136.5亿元,能当仅70亿元资本金,少撬动150亿元到200亿元项目。
他说:“下一步要么少投,要么多借债。”
还有财务成本的精细化管理问题。
该电力央企2026年原计划在新能源领域进行大规模投资,有相应的资本金和贷款需求。新政后,企业自留利润有所减少,投资所需的资本金出现一定缺口。
上述管理人士给出两条路,第一条路是优化投资结构,适当放缓部分非紧迫的新能源项目节奏,确保投资质量;第二条路是在保持总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增加部分债务融资。
根据他所在财务部门的测算,如果维持原投资计划,企业的负债率会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
假如企业的财务费用形成压力,负债率上行,评级承压,融资利率也会相应变动。
该电力企业目前有息负债规模较大,融资利率的任何微小变动,都将对年度财务费用产生明显影响。
因此,该管理人士认为,当前的核心课题是如何在保障投资强度的同时,维持健康的资产债务结构。
具体三句话:负债率是硬天花板,一票否决,任何项目先算“投完后负债率是否在安全区内”,财务总监一支笔有直接否决权;内部收益率硬约束,低于行业基准一律不投,只有高回报项目才能快速产生利润、补充资本金、优化负债率;以收定支,上缴多少决定投资多少,财务部先算年度利润上缴后减去刚性利息、刚性运维等于可投资本金上限,业务部门在这个盘子里抢项目,超了就砍。
监管视角之变
上述国资委人士认为,从国资监管视角来看,这次调整的核心是立足国资国企改革全局,兼顾央企发展质量、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国家战略落地。
这次调整,上述国资委人士表示,监管层的核心诉求是通过利润上缴的结构性调整,倒逼央企聚焦主责主业,砍掉低效无效资产,优化投资结构。过去很多央企利润留存较多,存在盲目扩张、跨界投资现象,导致资源分散、主业不突出。这次把石油石化、电力等核心资源型央企纳入35%顶格上缴,目的就是引导企业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下一步,国资委会更关注“风险防控”,财政部则会更关注“收益收缴的规范性”。
上述国资委人士表示,国资委作为央企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经济观察报独家获悉,针对此次央企利润上缴比例调整后暴露的“一刀切”压力,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推进多项差异化配套举措,重点围绕高负债企业的过渡期安排、战略投资的财政对冲以及上缴与返还的闭环管理。
上述国资委人士建议,比如针对电力、煤炭等负债率高、投资压力大的企业,下一步可以探讨建立“行业+企业”双维度的差异化上缴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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