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因捆绑销售被罚22.54万元,股价单日涨超10%

经观智讯2026-04-15 11:50

经济观察网 2026年3月,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瑞康医药下发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其2017年与烟台市牟平区整骨医院签订协议后,于2020年免费投放六台检验设备(包括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并以捆绑销售耗材为条件,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第二十四条。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12.54万元,并处以10万元罚款。该处罚源于对2020年行为的“倒查六年”追溯,凸显监管对历史违规的严查态度

近期事件
瑞康医药在山东服务近6万家医疗机构,其“免费设备+耗材捆绑”模式在IVD领域长期存在。此次处罚明确将此类行为定性为商业贿赂,可能要求公司调整部分合作方式

政策监管
2025年市监总局已发布合规指引,禁止以设备投放规避采购流程。同期济南润达生物因类似行为被罚60万元,预示行业监管持续收紧

股票近期走势
截至2026年4月15日,瑞康医药股价报3.59元,单日上涨10.12%。但需注意,监管对商业贿赂的追溯性处罚可能影响投资者对企业合规风险的评估。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新规,若捆绑销售被认定为贿赂,合作医院亦可能面临连带责任

以上内容基于公开资料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