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据央视财经消息,近日,河南榴莲卖家程先生因190元订单驱车1600公里跨省维权,引发关注。买家收到榴莲后,以“发霉”为由骗取平台“仅退款”,程先生比对照片发现证据造假,之后自费约5000元,千里赴山东取证,最终证实买家恶意欺诈。
“仅退款”的出发点是保护消费者权益,但如何限制滥用,让营商环境变得更加清晰公平?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 吕来明:这件事之所以引起比较广泛的关注,是因为这几年来,在网络交易领域,一些买家不诚信交易,牟取不正当利益,恶意“仅退款”,损害商家的合法权益。对诚信的消费环境和健康的市场秩序造成了比较大的危害。
大规模购买,频繁退货,其中既有不良的、不诚信的消费者原因,也有竞争对手雇佣一些买家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原因。
一些消费者或者不诚信的买家,他们对于一些非一次性的商品,今天买了用两下,明天退了。比如说买一个花瓶,用完以后又给退了。
对于7日无理由退货一个基本的前提,还是应该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为主。在这个前提之下,要限制滥用7日无理由退货的情形,就需要重点监测加以识别,从而尽最大可能对消费者权益做到保护,同时也识别不诚信的人滥用7日无理由退货,从而保护商家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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