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房价调控“杀手锏”物业税,现实中正悄然变身为更具操作性的房产税。经济观察报独家获悉,今年上半年新的房产税将择机出台。为什么要征收物业税或房产税?征税依据何在?

物业税变形房产税
□ 物业税变形房产税 上半年择机出台

  目前地方政府财力紧缺已是不争的事实,中央不得不考虑如何给地方政府培植一个稳定的可观的财源。过去一直在“空转”当中的物业税设计为地方税,考虑让其成为地方主要收入的来源之一。 
    此前只针对商业地产的物业税税种,也将针对符合条件的居民自用房征收。 [详细]

□ 物业税变形
  对于门槛目前说法不一。有专家认为,将居民个人第三套住房认定为经营性房产,那么很自然就纳入了征税范围;也有消息透露,对房产税征收范围作出调整,把个人所有住房都纳入进来,为其设计相应的税率。 [详细]

□ 房产税调控房价?
  北京市财政局一位官员说,中国的税收政策还是中性的,以组织收入为主,其对价格的调控作用并不明显,对房价产生影响比较大的应该是信贷政策。[详细]

变形的物业税也是一种恶税
 

  我们既然说要尊重纳税人的权利,就该一板一眼,告诉公众为什么要征税,要征收多少税,征税依据何在,这些钱都会用在什么地方,如何确保这些钱会用在正当的地方,更重要的是,要获得公众的认可和同意。如果我们真是以偷换概念的方式将物业税装进房产税,于理不合,于法无据,果真开征,难免会被公众视为恶税。    [详细]

□ 开征房产税不仅于理不合,也于法无据
  对于老百姓,这个问题就好比是说,别人告诉你,房价涨的太厉害了,炒房的太多,所以,你买了房子以后每年要给我一笔钱——房价高,你可以打击不良开发商,可以打击炒房者,可是这跟买房自住的人有啥关系呢?有这样从纳税人口袋里要钱的道理么? [详细]

□ 开征物业税,只不过主角换了政府
  过去是说,物业税是要将土地出让金纳入其中的,现在的设计是,土地出让金照样收,房产税也这样缴。这又是什么道理呢?    [详细]

□ 传物业税4城市试点已获国务院批准
   物业税在4个城市的试点已获得国务院批准。其中重庆、深圳、北京三地将先期推出,而上海试点将延迟至世博会之后。   [详细]

□ 物业税试点 沪渝首批可能性最大
  开征物业税,无疑将为地方政府开拓出新的税源,但就试点城市而言,与其他城市在税源公平性、招商环境影响等多方面可能产生的落差,以及征税时机是否成熟仍存在争议。这都给试点前景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因素。    [详细]

□ 物业税两年内难出台 收入受损地方不积极 
   物业税模拟运行试点后,不少地方政府回去研究了之后,都不愿意继续推行下去,因为物业税整体推出后会降低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同时物业税显然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较大影响。这些都是目前地方政府最担心的。     [详细]

          记者手记

              变形的背后  
   如果政府希望以房产税替代物业税,那即便在当前按合同原值征税,在未来也还是会转为按评估值。
        在征收的范围上,眼下可能是只针对个人第三套住房,但在未来一定会把所有居民个人住房都纳入到征税范围。因为最初希望设立物业税的目的,就是为了研究开征一个包括所有房产的不动产税,并且居民个人住房会成为最主要征税对象。 
        可以肯定的是,在物业税无法在短时间内推行的情况下,房产税将成为政府调控房价和增加收入的一个手段。 [详细]

资料:物业税、房产税

  物业税: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比如说公路、地铁等开通后,沿线的房产价格就会随之提高,相应地,物业税也要提高。
    从理
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物业税是政府以政权强制力,对使用或者占有不动产的业主征收的补偿政府提供公共品的费用。

      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房产税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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