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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111元居住消费支出靠谱吗
杨红旭
2011-05-05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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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杨红旭/文 近日,一则新闻饱受争议:根据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国民经济核算中对居民消费支出的统计结果,每月住房支出仅为111元,排在衣食住行的末位。 

争议的焦点是,在高房价横行、房奴满街的当前,每月住房支出怎么会只有区区111元呢?恐怕很多家庭的房贷按揭利息都不止这点吧。与普通民众的感受形成强烈反差,确属事实。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住房支出”的概念。 

面对媒体质疑,国家统计局快速反应,在网站上公布了一则说明:现行统计的城镇居民居住支出包括:水电燃料费、住房装潢支出、维修用建筑材料支出、租赁房租、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服务费等。不包括购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虚拟租金。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范围随机抽选了65600户城镇居民家庭,通过日记账方式搜集资料。这是一个全国平均数,它综合了不同地区、不同城镇、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居住支出。 

显而易见,这与民众的理解出入较大。其实,这已不是什么新问题了。近几年,每当国家统计局公布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时,都会有人质疑为何其中没有包括房价。其实,这属于统计学范畴的理论问题。国际上,一般将购房列入到国民经济核算中的固定资产投资项下,而非居民消费项下。 

而且,居民消费支出(上文已述)和CPI中的包含因素也有所差异。主要是后者额外增加了:自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虚拟租金。尤其是自有住房虚拟租金,影响较大。2010年,在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样本中,自有住房户比重超过80%。对租房户而言,他们的住房支出较大,主要是包括房租,而自有住房户则不需要支付房租。 

不妨举例。2009年,全国年度CPI相较2008年下降0.7%,其中居住指数下降3.6%——其中建房及装修材料上涨0.2%、租房上涨1.6%、自有住房下跌14.7%、水电燃料下跌2.1%。2009年,城镇每月人均居住消费性支出102元,可见2010年较2009年增加了9元。 

统计数据比较专业,民众暂时不明就里,完全可以理解。为了避免出现这种误解的情况,建议统计部门不必公布这类数据,只用于研究和辅助政府决策即可。若一定要公布,则要耐心、细心的进行解释,以求民众有所了解。 

另外,统计部门还应不断提高统计水平。比如,以前国家统计局在房价统计方面就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数据采集于开发商填表,这中间不可避免的存在很大误差,社会上意见很大。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国家统计局不得不谋求变革。去年初步制定出房价统计改革方案,最大的变化是采用了网签数据,并在网上公布方案,征求公众意见,今年1月已经开始实施。 

再如,CPI中的居住权重,近几年已提高了两次,但以当前我国情况,可能还不够高,不足以反映真实情况。既然住房问题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甚至是关乎国家全局的重大问题,统计部门就应不断优化方案,提高统计水平。既能更好的为政府决策服务,又能让民众明白实际情况。

作者系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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