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登记是公车改革的“破冰”吗
杨小林
2011-05-20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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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评论员 杨小林 近日,一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情况自查登记表》下发至各地党政机关,引起媒体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目前各地公车治理专项工作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公车逐辆登记,不允许遗漏、瞒报,并要求在6月底前确保100%的车辆登记,填表造册,彻底摸清车辆总数。 

在出台有效的公车改革举措之前,先对公车使用和配备情况进行100%覆盖率的摸底调查,我们理应为政府治理公车所展现出来的决心鼓掌叫好。这就好比中医给病人看病,总要通过“望、闻、问、切”四道程序确诊病人的疾患所在,才能对阵下药开出药方。 

实际上,中央部委如此大力度、大范围地摸底全国公车,是史无前例的,有人猜测:难道一向只见雷声不见下雨的公车改革,这一次要迎来真正意义上的“破冰”吗?如果从今年年初以来改革公车的社会呼吁和政府出台相关举措的密集程度来看,这种猜测是可以预见的。 

另据了解,此番摸底公车的实际使用情况,相关部门还明确了实操法则。那就是“包括车辆类型、购车时间及价格、资金来源等信息均在统计范围之内,经单位一把手和纪检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登记入册。”公车摸底直接由“一把手”问责,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摸底结果的真实性。 

笔者认为,要真正确保公车摸底结果的真实,光“问责”单位“一把手”还远远不够,完全公开和绝对透明地向全社会“公示”公车登记结果,坦然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才是最有效的办法。对此,令人遗憾的是,此次相关部门只是明确“登记情况将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当然,比登记造册和公车公示更重要的,是如何“妥善”处理在上述两个环节中发现的公车配备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江苏省和北京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均表态称,清理出来的超编车辆可以在编制内调剂使用,不能调剂而且实际价格又高于新配备标准的公务车辆,一律公开拍卖。 

很显然,这样的表态是在相关部门尚未明确给出“处理意见”的前提下,地方纪检部门针对媒体发问的一个“正面回应”。我们更有理由期待,在做出“100%登记”公车和公示登记结果的决策后,中央相关部门会如何在清算和清理“超编和超标公务车”这个“老大难”问题上出台“给力”举措。 

据国家财政部统计,全国超编配车率达50%以上,有些地区的主要领导一人配两辆专车(市内和下乡各一辆)。据测算,1人2车比1车2用的社会成本还要高。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或有关职能部门都自行给党政领导配备了专车,有些领导用车虽然不称为专车,但却专用。 

这种明显违背中央精神的公车使用现状,在最近20年里何以长此以往并都保持“长盛不衰”的势头,值得相关部门深刻反思。当然,其集中暴露的问题也显而易见,即纪检和监察部门在监管中央政策和精神落实时是“缺位”、“少作为”甚至是“不作为”的。 

按照1994年中央和国务院两办下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只有部长级和省长级以上干部才能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后享受部长级和省长级待遇的干部都不允许配备专车。 

有观点认为,对当前公车使用上的严重问题,仍照搬过去那些“不痛不痒”的措施,已经很难见效了,因此,必须在改革的力度上进一步加大,在举措上敢于创新。因此,100%登记公车或许只是公车改革迈出的第一步,能不能算做“破冰”的标志还要以观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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