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安全存隐患 质检总局封杀雷诺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周洁 正在酝酿重新进军中国市场的雷诺突然接到了国家质检总局的一纸禁令。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56号公告,雷诺公司的乘用车产品一年来在国内多次出现安全质量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6月4日起,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责令进口商停止雷诺品牌存在隐患车型的进口,具体车型为拉古那二代、风景二代、梅甘娜二代、梅甘娜敞篷等。
目前,雷诺尚未实现国产化,所有在售车型均为进口车。业内人士认为,这个禁令对雷诺来说几乎等于被“灭门”。
雷诺公司北京代表处也于6月11日发表声明,称公告中涉及的四款问题车型(共计100余台)系长期存放而非制造因素所致,但雷诺也承诺,“此批在港的问题车辆将不会出口到中国市场”。
这并非雷诺首次在中国遭受政府部门对其质量安全的质疑。去年3月31日,质检总局就曾发出风险警示通告称,“法国雷诺汽车公司产梅甘娜汽车存在安全隐患,消费者要谨防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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