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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表示中央不出台小产权房统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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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6
肖丹

经济观察网 实习记者 肖丹 关于小产权房的处理态度,外界一直揣测纷纷,6月25日,国土部首次回应:由于各地小产权房的情况不一样,中央或国土资源部不会出台统一的处理意见。但会携同各地从实际出发,依法合情合理地处理。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出售其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宅,一般来说分为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成;另一种是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政府官员认为,小产权房实际上是无产权的违法建筑。“无论是否建在耕地上,只要是没有经过批准,没有办理转让征收手续,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都是违法的。”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说,同时,他强调,村级干部、乡级干部没有权力做主出租、出让农村集体土地去盖商品房,村级干部、乡级干部私自做主出让也是违法的。

事实上,中央已经多次发文要求各级国土部管住在建但未销售的小产权房,但因小产权房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20%-40%,仍有钻空子情况出现。近年来,随着各地城市房价的不断飙升,小产权房建设屡禁不止。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住宅总量在186亿平方米左右,其中高达66亿平方米面积的住房属于“小产权房”,占比超过1/3。

贠小苏表示,对于已经遗留的小产权房,国土部将责成地方国土部门,具体调查每一个楼盘,“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每一宗土地的性质不大一样,开发投入的情况不一样,买房人的情况也是各不相同,对这种复杂的小产权房问题,国土部将与地方政府共同从实际出发,认真调研,依法妥善处理,积极主动处理,这才是基本态度”。

另有专家指出,不管将来国家如何出台政策、法律,就目前购买小产权房来说,面临的风险要大于潜在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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