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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农村合作医疗已覆盖8.3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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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3
肖丹

经济观察网 实习记者 肖丹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7月13日指出,2009年第一季度中国参与新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已经达到8.3亿。

据悉,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为解决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问题而建立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这项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8年已全面覆盖农村地区。

在7月13日卫生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聂春雷对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进行了解读。

三分之一新农合地区将开展门诊统筹

“我们今年的目标是要在三分之一的地区要开展门诊统筹。”聂春雷说。

他同时介绍,今年下半年,新农合住院补偿水平最高支付限额将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50%的地区新农合住院补偿要提高5个百分点。

发布会中称,开展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的地区,要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补偿比例;开展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的地区,要提高家庭账户基金的使用率,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转为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模式;要扩大对慢性病等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医药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进行补偿的病种范围。聂春雷表示,这意味着今后将有更多的慢性病看门诊时可以报销。

据悉,新农合制度刚开始实行时,因筹资水平较低,重点以保住院为主,门诊照顾的比较少。2008年开始各地积极推进门诊统筹,把保障的重点由大病起步逐渐向门诊小病延伸。

按照卫生部、财政部的要求,新农合当年基金使用率必须达到85%,结余不能超过15%,累计结余不能超过当年的25%。“年底基金结余较多的地区,可以开展二次补偿或健康体检工作,使农民充分受益。” 聂春雷介绍。

明年新农合筹资达每人每年150

聂春雷在发布会中介绍,2009年,中国国新农合筹资水平要达到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按40元标准补助,对东部省份按照中西部地区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地方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40元,农民个人缴费增加到不低于20元。东部地区的人均筹资水平应不低于中西部地区。

他还透露,2010年开始,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按60元的标准补助,对东部省份按照中西部地区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地方财政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到60元,确有困难的地方可分两年到位。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20元增加到30元,困难地区可分两年到位。

三年内实现省内就医直报

“我们准备从今年开始用三年的时间实现省内直报,解决农民在省内就医直报”,在发布会上,聂春雷表示,中国将采用这种方式来加强对新农合资金的监管。

他介绍,目前骗取新农合资金现在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医疗机构服务不规范,做假病历骗保;还有一种就是不法分子把假的就医票据卖给农民方便他们拿回家乡报销。

据悉,新农合83%的农民都是在县内看病,当时结帐,但是县外看病是先交钱,再拿票据报销,就会出现假发票报账问题。

目前从全国来看,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看病的占全国农民的95%以上,江西省只有2%在省外看病的,“如果把省内解决了,对一些不法分子的骗报起到非常好的抑制作用” 聂春雷说。

同时,他还指出,在各地农民工集中的城市确定新农合定点医院,方便农民工就医报销也是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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